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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古學的「考古」

考古的歷史

從古至今,人們對遙遠的古代總是充滿好奇,也嘗試著從古人遺留的東西來了解古代,但是真正以科學的方法及態度所建立起的考古學,卻是最近一百多年的事。

考古來自何處

考古學學科的概念起點,來自於人類對於過去的好奇,想要拼湊出過去生活的面貌。這份「好古」的熱情,急得人類在近一百年來,發展出一套學科邏輯,利用嚴謹的發掘方法、理論的基礎、研究的概念,試圖把過去的故事說得更完整。更驚奇的是,這份「好古」的心態,不約而同地在世界各國都有呢!

臺灣的考古學

講到考古,你只想到國外的埃及金字塔、祕魯馬丘比丘、中國兵馬俑、英國巨石陣嗎?其實,全臺灣島上大大小小的遺址總計超過2,000個。仔細找找,考古遺址可能就在你身邊喔!

說到「臺灣的考古」的歷史,最早可以談到日治時代,1896年時日本學者粟野傳之丞在臺北市芝山岩「仔細找找」便採集到一件石器;這個小小的舉動,卻是臺灣考古學大大的一步。這被認為是最初辨認出臺灣考古遺址的證據1,也就是芝山岩遺址。隔年,伊能嘉矩和宮村榮一又在臺北市圓山發現夾帶石鏃、磨製和打製石器、陶器的貝塚遺跡。於是伊能便稱其為圓山貝塚2 ,也就是現在有名的圓山遺址。當時不只是對「考古遺物」的收集興趣,也已包含了民族學研究、考古學成分。學者們除了收集,也記錄採集地點、遺物的材質、形式、特徵等重要資訊;嘗試尋找史前的脈絡。也因為殖民時期的背景,學者對於原住民族和考古遺物的連結、遺物年代、遺物形式的異同性也相當在意。終於,在1928年臺北帝國大學(現今國立臺灣大學)的「土俗人種學講座」設立後,開始進行更有組織、更全面性的考古遺址、遺物的調查。除了對於臺灣島內的調查,而後也因為對於南洋地區的調查研究增加,觀察到臺灣的考古遺物、遺址與島嶼東南亞、中國東南沿海的相似性。1931年,「土俗人種學講座」的師生在屏東墾丁寮遺址進行調查,可說是臺灣首次的考古學發掘3 。戰後,隨著日本學者的離開、臺灣本地第一位考古學家宋文薰的育成、中國「現代考古學之父」李濟等殷墟考古學者的來臺,臺灣的考古學發展之路也持續至今。

總的來說,臺灣的現代科學的「考古學」,可以說是奠基於20世紀上半期。

日本的考古學4

日本對於「考古」的想法,可以說是源自江戶時代,當時對於古物的喜好,與「好古」相似。像是德川幕府時代,武士和商人收集古代遺物、或是記錄了與國家或地方史相關的古代墳丘和紀念碑5。 但是談「考古」一詞,被認為是1879年德國古物學者海因里希.馮.西博德(Heinrich von Siebold)其考古學的著作《考古説略》的日文版譯本而誕生出「考古」正式詞語。考古學、史前史等研究展開,則不得不提到由坪井正五郎等人在1884年成立的「日本人類學會」,在1886年改名為「東京人類學會」,同年發行同名雜誌,除了刊登日本境內的遺址或考古學調查,也刊載關於臺灣的調查,是研究臺灣考古學的人,也必讀的一本雜誌呢!接著,1895年以東京帝室博物館(現今東京國立博物館)為主體,設置了考古學會(1941年改名為日本考古學會),以研究日本歷代的風俗、制度、文物和技術為目的6 ,後來學會的研究重心放在日本的彌生、古墳時代。教育機構方面,則要輪到「日本近代考古學之父」濱田耕作華麗登場。濱田留學歐洲學習考古學,學成歸國後,於1916年推動了日本最早的考古學講座(現今京都大學考古學研究室)之設置7 。並且在同年出版的《通論考古學》;他有條理地介紹考古學的定義、發掘和研究方法等,說明「考古學是研究過去人類的物質遺物,並奠基於物質遺物的學問」,奠定了日本考古學的基礎。另一方面,日本學界因應殖民地區的調查8,1927年成立了東亞考古學會。東京大學則在1938年設置了考古學講座,而於1946年誕生了東京大學考古學研究室。初代教授原田淑人和助教授駒井和愛是在戰前活耀於中國、朝鮮的考古學家;戰後則將重心轉回日本,並且在1947年就早早往北海道長期進行發掘調查 。整體來看,日本的考古學在各個地域百花齊放,也有著歷史學和區域史的傳統呢!

歐洲的考古學

歐美文字中的考古學一詞(例如英文的Archaeology),是源自於希臘文的ἀρχαιολογία。這個字是由ἀρχαῖος和λογοα兩個字所組成,前者的意思是指「古代或古代的事物」,後者則是「科學」的意思。所以早期的歐洲人將考古學當成是「研究古代的學問」,當時的研究只是描述與推測而已,這和現代的考古學有很大的差距。

從第5世紀起,基督教深入到歐洲各地,人們對遠古的研究結果不能違背聖經的記載,所以考古學在中世紀的歐洲,沈寂了一段很長的時間。18世紀時,歐洲盛行古物發掘,當時以蒐求精美的古代藝術品為目的,考古學被認定是「研究有藝術價值的古物和古跡」,那時考古學在人們心目中,往往和「美術史」差不多。

到了19世紀,一些遠古人類所留下的岩畫、雕刻不斷被發現,於是有學者開始試圖從這些古物來解釋古代人類的生活,學者們採借自然科學的概念及方法,發展出有系統有目的的發掘。現代考古學,也就是「科學的考古學」,才真正走入學術的範疇,而與尋寶工作有所不同。

中國的考古學

大約在宋代,因為黃河改道後商代青銅器的出土,激起人們對於古物的興趣9。北宋中期,蒐集買賣古代青銅器的風氣盛行,有些讀書人也特別喜歡研究古代的青銅器、銘文和石刻,當時稱呼這樣的學問為「金石學」。北宋呂大臨《考古圖》中,收錄了私人收藏和帝室收藏的從商代到漢代的兩百多件古代青銅器和玉器;也是最早「考古」一詞的出現。到了清朝中期以後,金石學才再度流行,不過這時候研究的對象已經包括所有的古物,應該稱為「古器物學」了。在19世紀末到20世紀初期(約1898年後),因為安陽出土的商代甲骨文而興起的甲骨文研究、敦煌壁畫及北京人的發現,吸引了大家對考古的注意。此時「現代考古學」,也就是「科學的考古學」,從歐美傳入中國,考古學才真正在中國萌芽。

美國的考古學

約在16世紀、17世紀開始,作為歐洲的「新大陸」,北美被當作調查對象;觀察並研究包括狩獵採集或部落農業等人群的生活方式、風俗、生活器具。同時也因為對於北美人群知識的增加,讓人們逐漸意識到石器是由人類製造的,而非自然或超自然形成10。殖民者也好奇這些北美人群是來自何方?11儘管如此,北美卻是19世紀晚期為止,就發展出一套本土的考古學研究的地域,因為工程關係,出土的史前紀念物、陶器、貝器、青銅器引起學者們好奇。121812年,出版商Isaiah Thomas成立「美國古物協會」,成為考古學興趣的發動機。不過在此之前,早就出現一個有時被稱為「考古學之父」湯馬斯傑弗遜(Thomas Jefferson),他早在1784年就試圖在自家發掘印地安人墳塚,而他並非一味地下挖,直至遺物出土為止──而是在墳塚上開出僅可容身的缺口,以便入內研究。美國的考古學也不得不談到法蘭茲鮑亞士(Franz Boas)的影響,他被稱為「美國人類學之父」,開創了人類學四大分支:體質人類學、語言學、考古學和文化人類學。因此美國考古學被視為人類學的一個分支。

 

什麼是考古

「考古」的定義

考古就是以科學的方法,發掘並研究古代人類的物質遺留,藉以瞭解古代人類生活的全部。這樣的資訊通常沒有記載在文獻上,而是要藉由科學的考古發掘和精密的實驗室分析技術來發現。

垃圾堆中的寶貝

2022年Youtube上有個極具爭議、還逼得平時沒沒無聞、經常被當邊緣人的考古學家紛紛傾巢發聲的大事件,也就是Youtuber「Celine&Cynthia - 不只是旅行」協同商業登山團「台灣三六八」,號召粉絲至霞喀羅古道淨山的活動。雖然淨山宗旨出於好意,卻發生錯把「馬鞍駐在所」日治時期的酒瓶當作「垃圾」清除的情形,引發文史界的不滿與批判,覺得活動發起人意識不夠,竟然「破壞」了歷史證據。當然也有一部分聲音認為,這些酒瓶既然是當時的「垃圾」,所以被當代處理掉有何不妥。事後,發起人與Youtuber本人出面道歉,並且將日治時期的酒瓶放回原處,為此事件劃下一個結束。但這件事情卻有個值得思考的事情,到底什麼是「垃圾」?而且為什麼文史學界會認為酒瓶是重要的「垃圾」而稱之為「文物」呢?13

若是要了解人群的生活,最直接的方式,就是閱讀他們所寫的書或文章。但是如果當時的人類根本都還沒有文字,那我們如何去了解當時人們的生活呢?

事實上,人群總會不經意地留下一些線索,這些不經意的行為,格外真實,更能反映當時的活動。所以即使我們無法藉由文字來了解史前人,我們還是可以從他們當時的生活用品來推測他們的生活,這也就是考古學要做的事。不過,可別以為考古就是在研究珍貴的「古董」,這些所謂的生活用品,其實大部分都是當時被丟棄的「垃圾」呢!簡單地說,考古就是要從史前人的「垃圾堆」裡,發現我們所不知道的過去活動、歷史。當然,不只研究「史前」才需要這些「垃圾」證據,在歷史時期的「垃圾」也是文本之外重要的證據喔!也是「歷史考古學」的研究對象。

人類為了滿足平日食、衣、住、行、育、樂的需求,也為了符合他們的社會文化制度、甚至個人需求和喜好,製作許多生活器物及建築物,例如:盛水用罐子,打獵用弓箭,愛漂亮會用裝飾品,國王住宮殿,祭祀在神廟裡,埋葬時放陪葬品等等。

這些生活用品在毀壞後,可能無意地被丟棄在地上形成「垃圾」,有些則是刻意作為儀式陪葬使用,或者在人群離開時遺留在當地。當這個族群滅亡或是遷居他處,房舍建築就變成了「廢墟」。千百年後,這些垃圾及廢墟經過塵土風沙日積月累的堆積,最後被掩埋到地下,形成考古學家所稱的「遺物」或「遺跡」。埋藏遺物或遺跡的地方,也就是古人居住生活的地方,就稱為「遺址」。

會說話的遺物與遺跡

遺物、現象遺跡和遺址是考古學家解開史前文化謎題的主要線索。如果遺址是一本描述文化的書,那麼遺物和遺跡現象就是其中的文字了。不過,並不是每個人都讀得懂這本書,考古學家有專業的訓練及敏銳的觀察力,因此可以從一般人所看不出來的線索中,發現史前的奧秘。

遺物和遺跡現象可以透露出許多訊息,甚至有些是表面上看不出來,需要運用科技來分析研究的。譬如說,考古學家可以從過去的農具,了解史前人運用自然資源的情形,從房子的構造了解他們的製作技術,從造型及紋飾了解史前文化的藝術風格,從發現的數量來獲知是否普遍使用。

考古學家也可以從遺物和遺跡現象的空間分布,試圖了解史前人的生活方式、社會制度和風俗習慣。除此之外,考古學家也可以從同一地點不同疊壓關係的遺物和遺跡現象,來判定哪個時代較早,哪個是較晚的東西。

我們舉一個例子來說明考古學家如何從遺物和遺跡中獲得資訊。

考古學家在發掘遺址時發現某種陶器的碎片,他從陶片的外形、紋路和顏色初步推測這是古代A民族的容器。由於這個遺址附近像這樣的陶片很多,所以他推測這種陶器是A民族經常使用的東西。

他又使用儀器分析了陶片的材質,發現其中夾雜了一些這個地區沒有出產的礦石碎屑,所以這種礦石可能是從外地傳入的,或許是附近××溪的溪水自上游沖刷下來的。此外,儀器分析的結果也顯示,陶器燒製的火候並不高,燒製的技術不是很好。

考古學家在探坑中發現一處火燒過的痕跡,而且其中有一些殘存的獸骨和木炭,於是他推測那是古代人類生火煮食的地方,再將木炭拿去做碳十四年代測定,得知這是大約3000年前的一次戶外烤肉活動。

當考古學家繼續向下挖掘,他發現一排石牆以及四處散佈的陶片,再仔細一看,發現陶器的形狀及風格和之前所挖出來的不一樣,由於這些陶片是在更深的地下發現的,所以他斷定這個遺址在更早的時候有另一個群族的人住在這裡。

雖然考古推理和刑警偵查辦案一樣,難免要有些想像力,但是無論如何,證據還是最重要的。考古藉由有系統、有程序的發掘工作,以及科學的方法分析研究,再配合進步的考古學理論,才能獲得最接近真實也最完整的史前文化樣貌。你可別小看了這樣的工作,這個遙遠的史前文化可能還包含著許多不為人知的故事,以及超乎現代人想像的智慧呢!

 

考古的田野工作

我們常在電視上看到,刑警在案發現場採集各種犯罪證據,企圖從一些蛛絲馬跡中發現真相。考古田野工作也同樣在做這種採證的工作,只不過這個「現場」不是犯罪現場,而是千百年前史前人所留下的「遺址」。

考古學賴以研究的主要資料來源,大部分來自田野工作中所取得的遺物及遺跡現象,所以如何正確而有效地取得它們,並且記錄它們在遺址上所留下的訊息(例如它們的分布狀態、空間位置及相對深度)就十分重要。

考古田野工作,基本上包含考古調查及考古發掘兩大部分。

考古調查

考古調查是考古發掘的前一個必要步驟,只有經過精細的調查,才能決定適合的發掘地點和如何進行發掘(如發掘方法、發掘的策略)。

事前遺址資訊研究

首先,前往一個遺址前,要先瞭解遺址的地形、地質、土質等地理狀況。關於這個遺址的歷史文獻及研究報告等一切關於此處人群的相關訊息,也是必讀的資料。除外,也要熟悉當地交通路線及食宿狀況,為將來的發掘工作預做安排。特別是有些原住民舊社遺址的發掘,因為遺址經常藏在深山之中,行前準備就事關重大。

地表調查工作

完成事前準備後,就可以進一步開始地表調查的工作。經由實地勘查,可以大略知道遺址的保存狀態、地表遺物的內容及分佈範圍、疏密程度等資訊,以作為發掘時的參考。若只用眼睛看,所蒐集的資料可能還不夠完全。要是能將有關遺址地表變化或土地利用的歷史、當地風土民情、神話傳說、特殊禁忌及當地人對考古發掘的態度等,一一詢問清楚,這對以後的發掘及研究工作一定有所助益。不論是看到的或問到的,這些資訊必需詳實地記錄下來(當然不要忘了寫下遺址地點、調查日期、參與調查人員及記錄者的姓名及單位),因為從這個階段起的每一項資料,都是將來研究者用以分析推論的第一手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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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考古遺址拍照記錄現況(圖/王仲群)
發現考古遺留時進行定位及搭配比例尺拍拍照記錄(圖/王仲群)

 

地下鑽探工作

雖然考古學家有一句口頭禪:「地表有看到遺物的話,地底下八成有遺址!」話雖如此,在地表調查工作完成後,為了更精準地抓出遺址分布範圍,考古學家會先進行簡單的鑽探。鑽探工作,是透過在地表調查到遺物的區域內,做方格座標狀的定點鑽孔、或是集中在遺物分布範圍邊緣鑽孔。以便粗略地理解地底下堆積的狀態(包括地層分層、厚度、土質等)。幸運的話,甚至能鑽到陶片,就更能確定地底下遺址的存在與否。最重要的是,這一小小步驟,可以讓考古學家更精準地發掘遺址。

使用採土器進行人工鑽探取樣作業(圖/宋昱潔)
地質鑽探土芯標本(圖/宋昱潔)
鑽探土芯紀錄表(圖/楊小青)

 

發掘工作前一刻的準備

當調查人員完成地表調查工作,並取得記錄及有關遺址的詳細資料之後,你可別以為挖掘工作可以立刻開始,還是有些準備工作得先搞定。

首先要根據地表調查的結果,擬定發掘計畫,設定發掘策略和大概的工作期限,並預先設想可能會遭遇的困難。除了「錢」的問題之外,還要有「法」的依據。考古發掘工作必需事先向主管機關(國定考古遺址為文化部文化資產局;其他則為地方政府文化局處)申請,並經過審議通過才能進行,否則私自發掘將會觸犯《文化資產保存法》。之後千萬要記得將各項發掘工具、儀器、記錄表格、文具等準備齊全並詳細檢查。安排考古隊的膳宿、交通等閒雜事項也很重要,否則在荒僻的田野中手忙腳亂,不僅妨礙工作進度,也影響全隊士氣。最後在出發前,發掘主持人要召開行前會議,說明本次田野工作內容、應注意的事項、行程任務等,並回答隊員們的問題。

考古發掘

考古發掘的時機

很多人對考古的印象都只有「發掘」,以為發掘就是考古的全部。事實上,考古工作要做很多事情,而「發掘」只是其中一個步驟而已。而且發掘工作並不是想挖就可以挖的,一方面考古學家並不會只為了把東西挖出來就發掘遺址,另一方面遺址受《文化資產保存法》的保護,不可任意破壞。大家應該了解「發掘就是破壞,是一個不能重複的實驗」,所以若沒有確定的學術性目的而且經過考古調查的評估,考古發掘是不應該輕易地進行的。

但是有的時候考古學家卻不得不去發掘遺址,譬如說遺址剛好位於某項重大建設的範圍內,按照開發計畫即將被剷平,或是根本已經被破壞了,這時候只好趕在工程進行前,甚至工程進行中,進行所謂的「契約考古」或「搶救考古」。近年來,也有許多原住民社群與考古學家合作,進行「尋根」之旅,一同研究、調查、發掘社群自身的「舊社」遺址。

開始發掘

考古發掘看起來簡單,看起來好像只是挖土而已,但是實際上並非沒受過訓練的人可以輕易勝任的。除了必備的考古學知識之外,田野工作還需具備許多專業技能。例如:測量、攝影、繪圖、和最基本的能夠辨識器物等,甚至調查及挖掘工作也需要有良好的耐力和體力配合。因此,考古田野工作通常需要由一群有經驗的人組成考古隊,靠大家分工合作來完成。

發掘工作大致可以分為測量、挖掘及記錄三個部份。

1.測量

考古隊到了遺址之後,第一件事不是挖土,而是在地上畫格子,也就是「測量釘樁」。在紙上畫格子很簡單,但是在地上畫格子你會嗎?以下是考古學家讓你畫出超完美發掘坑的流程圖!

  1. 在遺址上設定一個點。
  2. 根據這個點,測定出一條正南北向直線。
  3. 測定出數條與南北向直線垂直交叉的東西向直線。這些直線的間距相等。
  4. 再測定出數條與這些東西向直線垂直交叉的南北向直線。這些直線的間距也相等。
  5. 在所有交叉的地方釘上木樁,每四根木樁所圍成的區域就是一個「坑」,考古隊以坑為單位展開發掘工作。

然而,為什麼要畫格子呢?

如此縱橫交錯的格子,像不像數學上的座標呢?運用座標的原理,每一個坑都有一個座標位置來當成它的名字,而在坑中出土的遺物和遺跡也可在座標上標示出它們的位置。

2.發掘

坑的形狀畫出來之後,就可以開始挖坑了。挖土看起來容易,但是你大概沒想過「挖土」也有潛規則。

基本上考古學家依照地形或遺址性質等狀況,決定挖掘的方法。通常是以一層10公分的厚度逐層下挖。在不破壞遺物、遺跡現象的原則下,發掘者可視情況選用發掘工具。挖到遺物及遺跡現象時,要測量它們出土的深度、拍照或繪圖紀錄,並將遺物分層和分類收集。由於有些遺物非常脆弱,所以「挖土」可不是靠體力好就可以,有時候反而像外科醫生一樣,得非常細心而且要有一雙巧手才行。有些有機物,像是織物、野獸頭骨,或是金屬器物等,更需要給予「特別的關照」呢!

3.記錄

當某個社會事件發生時,新聞記者總會趕往現場,快速且正確地記錄事件的內容、發生的經過、相關的人物及地點等。考古學家的記錄和記者類似,就是一旦有新發現的時候,即刻記錄整個發現到的情形,包括內容、背景、位置、時間、過程、方法等,做一些初步的研判。要做一個好的記錄者,觀察力及描述能力的訓練都很重要。

記錄的方式並沒有一定的標準,但是基本上以精確詳細,明白易懂為原則。大致可分為文字記錄、繪圖記錄、攝影記錄。

  1. 文字記錄-以淺顯的文字或圖示,將發掘工作的過程及發現寫在制式的表格上。
  2. 繪圖記錄-利用測量儀器,將所發現的遺跡現象、及遺址等,依一定的比例將平面圖或斷面圖畫在方格紙上。
  3. 攝影記錄-因為文字的表述可能不比一張照片能夠說明實際狀態,所以任何的考古發現,都可以用照相機或攝影機拍攝下來。附近的地理環境及發掘工作的情景也是拍攝的對象。也因為科技的發展,利用大量的照片,還能夠3D重建這些遺跡現象或遺址呢!(可參考:國立臺灣史前文化博物館考古文物3D資料庫

不論從考古學的宗旨、目標,或是從考古田野工作的方法、技術、及研究成果來看,考古工作絕不等同於「挖寶」。「挖寶者」只在乎挖出值錢的古物,而考古學家可是更加注重「發掘過程」和任何古物的「出土脈絡」。所以下一次看到考古隊在發掘時,可別以為他們在挖寶,他們正在為人類慢慢地、仔細地解讀埋藏在地下的史書呢!

 

考古田野之後

從田野上帶回來的東西,不外乎是成箱的遺物,或是成冊的記錄,考古學家花這麼多時間在工作室中,並不是在點收這些「戰利品」,而是要將這些東西整理成有系統有意義而且可以解讀的資料。

首先,工作人員將沾滿塵土的遺物清洗乾淨(不過也有視研究需求,而選擇不清洗遺物的作法),然後分門別類並給每件標本一個編號,接著統計各類標本的數量,記錄標本的長、寬、厚、重、形狀、顏色、材質、保存狀況等資料。有些標本還得另外處理,例如:修補碎裂的標本,替重要的標本拍照、額外保存,把骨類交給專門的學者分析研究,碳樣拿去實驗室測定年代等等。除了處理標本之外,同時也將所有的記錄(文字、圖稿、照片等)歸類建檔,以方便日後查詢。保存方式也隨著科技演進,例如早期的紀錄只能仰賴紙本,但現在都已電子化,例如國定遺址的標本也有電子資料庫了呢!(可參考國家考古遺址出土遺物典藏管理系統)。

考古學家根據整理出來的數據及資料,配合其他學者對遺物科學分析的結果,以及考古學的理論,考古學家就能大致復原出史前人類的生活面貌。

修復與保存-古器物的外科手術

從遺址出土的器物中,有很多都是殘缺破碎的,考古學家要獲得遺物的完整面貌,就必須設法復原這些破碎的器物,因此修復就成為考古工作中的一項重要工作。

首先,工作人員將屬於同一器物的破片找出來,將破片接合成器物原來的樣子,然而拼接之後並不一定是完整無缺的,此時工作人員必須將缺損的部份補綴起來。

有些考古遺物相當脆弱,必須做特殊的處理,以避免進一步的破損或變質。由於每件遺物的材質、加工的方式與出土的環境不一定相同,所以處理起來並不容易。這樣的工作已經超越考古工作的領域,需要專門的學者來從事,甚至要做實驗來了解遺物的特性,決定處理的方式。

考古科技

為了更精準的解開過去生活的謎團,考古學家可說是絞盡腦汁。隨著科技的日新月異,其他學科或科學技術也經常為考古學界所用。考古學也出現更細緻的研究領域,像是地質考古、動物考古、植物考古、地景考古等;分析技術也包括陶器分析、石器分析、GIS空間分析等各式各樣的類別。所以科技考古也變成考古學家必備的技能之一,不能只是一味的考古發掘或遺物分類而已。舉凡調查、發掘、分析到修復、典藏都有許多科技可供考古學者應用。以往需要花費人力時間的工作,可以因此做的更有效率而且更精確。從早期開始,臺灣的考古學家就經常與地質學家合作,像是宋文薰和林朝棨。接下來以地質考古的例子來介紹,常見的分析包括針對陶片的岩象分析、XRF分析(X射線螢光分析儀)、拉曼光譜儀、殘留物分析等;針對植物物種鑑識的矽酸體分析;理解過去人類飲食狀況的碳與氮同位素分析等等。

陶片、陶器通常是考古遺址中出土最大宗的「遺物證據」,因此針對陶器的分析面相越廣泛、深入,理解過去生活的可能性也就越高。陶器是人類取得黏土、岩屑或其他有機物摻合起來,製作成方便人類裝盛食物或酒水、用於祭祀的工具之一。透過陶器陶土中的黏土岩屑,我們可以利用岩象分析、或是XRF分析、拉曼光譜儀,分析其中的岩石礦物或化學元素,以此來得知他們是從何處取得陶土、陶土或陶器表面的顏料配方;透過新礦物生成的狀況,我們也可以進一步推測出陶器燒製的最高溫度。岩象分析就像是你到水果攤切了一盤水果拼盤,利用盤子裡的水蜜桃、蘋果、西瓜等水果的切面判斷來源是臺東、花蓮或是南投。XRF分析和拉曼光譜儀則像是你將水果拼盤打成果汁,分析裡面的元素成分與比重、特性;以此討論水果汁的原料配方。若是想知道只知道水果果皮的成分結構和特徵,也可以使用XRF分析和拉曼光譜儀;想知道打成果汁時的溫度,則可以利用拉曼光譜儀進一步討論。

再來,陶器經常被用來盛裝食物,這些液體、碳化物、脂質、澱粉粒等有時會留在陶器器壁上或是隨著陶器埋藏滲入土壤。針對過去人類使用的工具表面殘存的加工對象,提取分析對象,進行生物、化學、微型態觀察與判別,這些工具接觸過的動、植物種;也就是殘留物分析法的功能14。所以如果想知道這個陶器曾裝載什麼食物,如有殘留物殘留,就可以好好利用一番。也有另一種植物的矽酸體分析15。利用植物細胞中所發育的矽質顆粒的矽酸體型態,來判別植物的物種。想像一下,如果收集到一堆餐廳的碗,考古學家可能可以利用沒有吃乾淨的碗中殘留的植物細胞,粗分出是那些是來自東南亞料理、還是日式料理的餐廳喔!為什麼呢?因為透過植物矽酸體,可以將禾本科的稻米,細分出是東南亞料理常用的秈稻、還是蓬萊米這類稉稻喔!另外,想要更清楚的知道他們到底吃了什麼,則要看(如果幸運的話)遺址保存下最直接的人骨或獸骨證據。考古學家是可能透過骨頭中的骨膠原、利用碳與氮同位素分析16,來復原他們的攝食狀況。但是當然不是完整復原,而是只有辦法顯示出骨膠原的碳、氮同位素組,也就是是有機碳、氮的供應源的食物來源。不過,這也已經足以大大分出食物是陸地源或是海洋源;各自又可根據初級生產者的光合作用路徑區分成C3(大部分的植物都屬於C3,像是重要的小麥、大麥和稻米)、C4(像是小米、玉米、高粱和甘蔗)和CAM(多生長於沙漠地區,像是仙人掌,鳳梨和其它多肉植物)三大類型。

編寫報告-臨門一腳

撰寫報告是考古工作責無旁貸的義務。如果完成了上述的種種工作,但卻沒有完成報告,那考古工作也就不算真正的完成,而且考古發掘也就成為一種毫無意義的破壞。另外,整理、編號完成的遺物──也就是文化資產,屬於國家全民的資產──必須點交還文化資產的主管機關(例如文化局、或文化部);同時必須將全部遺物的彙整成清冊,與遺物一同提交。

一份完整的考古發掘報告至少應說明下列幾點:

  1. 遺址的名稱、位置及地理環境 
  2. 發掘的原因、目的 
  3. 發掘的過程及方法 
  4. 參與發掘的人員、進行發掘的日期 
  5. 遺物及遺跡的描述 
  6. 發掘所得的新發現及所產生的新問題。

報告撰寫者所憑藉的證據,主要來自發掘時的記錄與標本整理的觀察和統計結果、專家的科學分析,但是若遇到記錄中有矛盾之處,也應即時徵詢其他參與發掘的人,以了解實情。

考古遺物的典藏

考古學家很常被大家興奮地詢問:「你有沒有挖到過黃金?」若是挖到黃金,考古學家就會成為大富翁嗎?如果將考古遺物占為己有或販賣,跟「盜墓者」有什麼差別呢?

就考古的工作倫理來說,私自暗藏發掘所得的遺物是不道德的行為。就法令來說,所有埋藏在地下的無主古物,皆屬國家所有,是國家的文化資產。所以,私藏遺物不僅有違倫理,也是違法的喔!所以,如果在路邊辨識出考古遺物,可別隨便放進口袋擅自帶走唷!

遺物必須放置在環境控制良好的典藏室中,享有最佳的保護。較具規模的博物館可以提供合乎標準的典藏庫,也有專業的技術人員負責保存典藏工作,所以博物館是蒐存考古遺物最佳的場所。

考古的展示教育

你參加過考古活動嗎?像是解謎遊戲、製作陶器的工作坊,或是參加遺址現場的開放日或參與史前館的相關活動。參加後是不是對考古學有多一點認識、甚至感興趣了?

為了盡考古學家的責任與義務──分享考古發掘所得的資訊、以及為了文化、遺址的永續經營、使民眾認識史前文化,激發大眾對保護文化資產的理念。因此透過研究人員的巧思設計,將考古成果「公開展示」以比較有吸引力的方式呈現。

其中,博物館就是最好的媒介,而日新月異的當代,數位學習和展示也成為了觀看考古文物的體驗方式之一。


  1. 伊能嘉矩(1897)〈臺灣に於ける石器時代の遺蹟の発見〉,《東京人類學會雜誌》第百參拾四號,頁304。
  2. 伊能嘉矩(1897)〈臺灣に於ける石器時代の遺蹟の発見〉,《東京人類學會雜誌》第百參拾四號,頁304。
  3. 宮原敦(1931)〈墾丁寮に於ける発掘〉,《南方土俗》第1卷第3號。
  4. 參考資料:斎藤忠著 日本考古学史の展開 学生社, 1990.1。岡本孝之 考古科学としての考古学 。平田健 H.v.シーボルト著『考古説略』と明治期の日本考古学 明治大学図書館紀要 12 139-156, 2008-03-3。
  5. Bruce G. Trigger(2010)《考古學思想史》(陳淳譯),頁34。
  6. 文学博士三宅米吉著述集》下巻。
  7. 京都大學考古學研究室
  8. 東京大學考古學研究室北海道常呂町と東京大学文学部考古学研究室
  9. Bruce G. Trigger(2010)《考古學思想史》(陳淳譯),頁33。
  10. Bruce G. Trigger(2010)《考古學思想史》(陳淳譯),頁41-44。
  11. Bruce G. Trigger(2010)《考古學思想史》(陳淳譯),頁54。
  12. Bruce G. Trigger(2010)《考古學思想史》(陳淳譯),頁84。
  13. 參考:芭樂人類學、瓶子是垃圾還是古物?臺灣山區警察駐在所的考古學研究是垃圾還是文物?——霞喀羅古道淨山「誤丟」爭議【觀點】垃圾還是遺跡?前篇—霞喀羅淨山事件,有關整件事的來龍去脈
  14. 參考关莹、高星(2009)〈旧石器时代残留物分析:回顾与展望〉,《 人類學學報》Vol 28 , No 4。
  15. 參考康芸甯(2021)〈從植物扇形矽酸體分析談卑南遺址植物利用與稻作〉,《考古人類學刊》第94期,頁47-88。
  16. 參考李政益、陳瑪玲、林立虹、Peter Ditchfield、王珮玲、林秀嫚、A. Mark Pollard、羅清華、蔡錫圭(2016)〈從人骨和獸骨之骨膠原碳與氮穩定同位素組成看圓山文化人的攝食特徵〉,《考古人類學刊》第85期,頁109-138。
最後更新日期:2023/1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