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驗考古學
保羅˙巴恩(Paul G. Bahn)說過:如果不做實驗,人們的猜想祇能是猜想而已(1999:296)。為了證實考古理論的正確性,只有不斷進行實驗加以證實。實驗考古學的正式定義是:「藉由實際實驗尋求探索和測試理論和假設考古學解釋的取向。」一般相信:經過現代實地親身實驗,將可以帶來一種新的視野與再認識的可能。也唯有經過此一經驗,我們才有可能對考古相關「物」的背後有更深一層的了解,而能進一步去探討其社會的技術、型態等問題。
實驗考古學在考古學中的發展,最初是為了試圖去重製或使用古代的結構、人工製品,以便學習更多建基於考古學物質資源有關古代技術的部分。其可以提供考古學一些重要的資訊,並且也是一個測試假設和解釋的好方法。它不應與歷史學通常用以娛樂而非檢驗的「再現」混淆(Wikipedia, 2005)。更進一步,我們可以說實驗考古學是有系統的方法,被用以測試、評估及解釋在任何和所有考古研究層次的方法、技術、預設、假設和理論(Lisa Becker, 2005)。實驗考古學的領域通常可以分割為四個範疇:有效控制複製以重建人工製品或已知的活動;藉著已知的資料應用去測試方法論上的預設;脈絡(context) ;和民族學資料。實驗考古學也可以藉著這一些問題來說明:古代之人做些什麼?為什麼?如何去做?這一些問題可以用許多諸多不同的方式來回答(Ibid)。
在國內,實驗考古學的工作則正在起步。在石器的部分,則以民國七十九年劉克竑的碩士論文《卑南文化矛簇形器之研究》為肇始。劉克竑的研究,是對卑南文化矛簇形器製作而進行的實驗,實驗所佔篇幅雖小卻十分成功;而另一位碩士論文─林嘉偉的《十三行遺址出土的凹石研究》,則是國內第一篇以實驗考古為主的論文,內容主要是對十三行文化中的凹石進行各種物品的敲擊並類比之,進行比較各種痕跡以推論凹石可能之功用。以上兩本論文,是台灣目前少數已見的實驗考古發展成果。值得一提的是:在台灣考古界之外,也有其他學科的人不斷進行著類似的考古學實驗工作。如台灣大學的地質系教授錢憲和先生便為一例。其不但進行了許多史前玉器製作的實驗,也曾結合大陸學者進行過相關的研究交流( 2003 )。其結果值得期待。其他許多考古學的物質研究專文,仍舊多以資料數據的呈現、比較與解釋為主要的方向。 註1:這個領域是實驗考古學處理遺址形成的方式和其如何經過時間而毀壞的部分。
2、林嘉偉 1996 《十三行遺址出土的凹石研究》。國立台灣大學人類學研究所碩士論文。
3、劉克竑 1990 《卑南文化矛簇形器之研究》。國立台灣大學人類學研究所碩士論文。
4、錢憲和、方建能編 2003 《史前琢玉工藝技術》。台北:國立台灣博物館。 Lisa Becker Experimental Archaeology, http://www.mnsu.edu/emuseum/archaeology/archaeology/experimental_archaeology.html,2005年4月1日上線。
資料庫連結: http://www.mnsu.edu/emuseum/archaeology/archaeology/experimental_archaeology.html Lisa Becker, “Experimental Ar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