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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丟棄


撰稿者
蔡佩穎
內容

原丟棄就是指在一個考古遺址裡,過去人類所使用的各種器物例如石器、陶器等,以及他們在進行如製造工具、準備食物或是進行宗教儀式等各種活動的時候,所遺留下來的痕跡、器物或現象,在其原來被使用或進行活動的地方被棄置,就被稱為原丟棄(如果是一些垃圾或廢棄物,被過去人類清掃之後再統一棄置在非使用的地方,則稱為二次丟棄)。   

考古學家在進行考古發掘工作時,要如何辨識出哪些東西或現象是處於原丟棄的狀態呢?他們通常會觀察被遺留下來的器物或現象在空間上的分布,以及這些遺留與過去人類在這個空間中所進行的相關活動,是否具有明顯的關聯性。例如:一個用來烹煮食物的區域,可能會遺留下火塘跟一些動物的骨頭殘渣,所以我們如果在火塘的周圍發現有獸骨的遺留,應該就可以認定這些獸骨是煮食區域的初次丟棄現象;而如果這些獸骨是和一堆石器的廢料或其他廢棄物一起集中出現,那就有可能是有被人們清理之後再集中丟到某個地方,此種情形就不能算是原丟棄。各種器物與現象原丟棄的空間分布,有助於考古學家了解過去人類在那個空間裡所可能從事的活動內容,亦可提供許多資訊讓考古學者更進一步解釋過去的各種人類行為,因此,辨識屬於原丟棄的器物與現象,對考古學者進行後續的各種研究與分析,是非常重要的。 在台灣考古學的例子中,長濱文化的八仙洞遺址可以被視為是一個具有原丟棄現象的例子:八仙洞遺址的地層內佈滿了打製石器以及製作打製石器所產生的石廢料與碎片,考古學家在蒐集完這些石器之後,發現有些碎片可以加以組合,並且拼湊成完整的石材,由此推斷在這個洞穴中,製造石器產生的廢料就被遺留在原來進行活動的位置,而沒有被丟棄到別的地方,因次可以說是原丟棄的結果。因為這些石器與廢料為初次丟棄的遺物,所以就可以再做進一步的分析,而得知這個空間是一個被使用為製造石器的場所。

參考來源
1、宋文薰 1969 <長濱文化-臺灣首次發現的先陶文化>《中國民族學通訊》9:1-27
資料來源
文化部台灣大百科全書提供
最終編輯日期
2009-09-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