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古學結構
考古學結構,一般是指在考古遺址裡,是過去人類有意識地進行堆砌、建築等活動所遺留下來物質實體的空間結構或空間單位,它們不像陶器、石器等遺物是一件一件在被挖掘出來後可以直接取走的器物,這些結構通常是不能被移動,或是在被移動後可能會失去其原本存在於遺址中所具有之空間意義的特性,因此也可以說是考古學遺跡(現象)中的一種形式。舉例來說,如果考古學家發現了一道用石塊堆砌的石牆,這道石牆區隔了牆內與牆外兩個空間,也就是說石牆的存在形成了兩個空間單位,它在空間上具有其特殊的地位與意義,因此我們可以說這道石牆是一個「結構」;而用來堆砌建構石牆的石塊,如果把它們當作一件一件考古遺物帶走處理或展示,只是讓人們了解說過去人類是使用這種材料來建築牆壁。個別來看每塊石塊本身是一種考古遺留物,但其所具有的意義並不大,這也是和一般考古遺物最大的差別,也就是說結構本身比構成它的材料更具有意義,因此考古學者必須將結構視為一個整體,並放在整個遺址空間內去思考,才能了解它在遺址中所存在的涵義,以及它在過去人類生活中所扮演的角色。 考古學家在遺址中,可能會發現的考古學結構,包括了像是石板屋之類的房屋結構、一道牆、一口井,或是一間墓室等,這些結構通常有它們在空間上的特殊涵義,例如上述提到一道牆的存在,劃分了牆內與牆外兩種不同的空間,同時也區別了人類在這兩個空間內所進行的活動;或是像排灣族或魯凱族原住民過去所居住的石板屋, 從它的建築結構,可以看出這些原住民對房屋的概念是什麼樣子,而在屋子裡的空間劃分,有時候也可以提供有關他們在不同空間中所可能進行的活動資訊,進而了解他們對空間利用的情形。由此可知這樣的一個「結構」,除了在空間上有其強烈明顯的存在感,同時也可以讓後人粗略地明白當時居住者是如何使用房屋的空間,考古學家也可以藉此切入,做更進一步的各項研究。
當考古學家在遺址裡發掘出房屋結構、城牆或井之類的結構時,因為很難把它取起來帶回工作室清理,以及從事各種分析處理與後續的研究,因此他們通常都會在發掘的時候,將這些結構的相關資訊詳細地記錄下來,並且使用拍照與繪圖的技術,表現出結構在遺址中所出土的位置,以及與其他重要遺物、現象等的相對關係,這樣有助於研究者日後從這些資料研究,過去人類生活的相關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