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古學生態遺留
考古學生態遺留,就是指並非是經過人類製作,而是在自然環境中與人類生活及文化有所相關的有機遺留物。相較於那些過去人類所製造且經過使用的陶器、石器、玉器、骨器等人工遺物(artifacts),考古學生態遺留主要是包括了遺址中出土的動物與植物遺留,例如動物的骨骸或角、植物的花粉與種子,以及貝殼等都是被歸類於生態遺留的範疇內。
這些生態遺留對考古學家有什麼幫助呢?一般來說,學者可以利用遺址出土的植物種子或花粉進行孢粉分析,從它們的種類、數量,以及此種植物生長所需的環境條件,來了解過去的植被狀況與氣候情形為何,可以復原當時生存的自然環境,而動物的獸骨、角以及貝殼,也能夠透過種種分析方式,和植物遺留一樣提供有關古代自然環境的相關資訊。此外,這些生態遺留還可以對過去人類如何獲取及利用自然生態資源提供資訊,也就是說藉由分析這些動植物遺留,有助於考古學家研究古代人類對於狩獵、採集、捕撈、農耕種植等生業活動是如何進行的;若是在遺址的垃圾堆中發現生態遺留,更可以大膽地假設這些動植物很可能是當時人類的食物殘渣,進而了解他們的飲食習慣與內容。
由此可知,考古學生態遺留如果經過適當的分析研究,是可以幫助考古學者重建古代自然環境的情況,同時也能夠提供有關過去人類的生業活動、使用生態資源的方式,甚或是飲食相關的資訊,它們對於考古學研究的重要性並不亞於經由人為製造使用的陶器、石器等人工遺物,因此在進行考古發掘工作的時候,也必須重視生態遺留的收集,若能夠獲取遺物與生態遺留等多方面的資訊,後續的相關研究便能呈現更加完善與全面性的結果,使我們更能貼近過去人類的生活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