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屯大埔遺址
草屯•大埔遺址位於南投縣草屯鎮平林里內之平林橋東北方的第二階面邊緣,南側階崖臨烏溪畔,北側現為省道台14線橫越,在平林階地各遺址中,是唯一位於台14線南側的遺址,經緯度為東經120˚45'16”,北緯23˚59'12”(方格座標為E225003*N2653572m)。1972年臧振華發現時稱其為平林遺址第5地點,2004年的普查才基於其地形的完整獨立單獨命名。
遺址範圍長寬大致為150*100公尺,面積約10000平方公尺。早期調查顯示遺物以孤丘最高處附近最為豐富,南北側則遺物漸趨少,文化層深度愈向南邊階崖愈深,從距地表下40-50公分擴大成 40-70公分。
本遺址之考古文化類型屬於內轆文化林厝類型,碳14數據為距今1300-1000年,出土遺物有陶器與石器,陶器包括黑色夾砂陶、淺黃色夾砂陶、紅色夾砂素面陶、灰色夾砂陶、紅色粗砂軟陶、蛋黃皮陶等,皆為手製,其中黑色夾砂陶內外表色以黑色為主,胎色則為灰色或黃褐色,陶片較薄,砂質也較細,幾乎不見紋飾;蛋黃皮陶內胎為黑灰色,器表內外層則有但黃色或橙色的陶衣,器表可見手捏製的窩痕及拍印痕,器表有多條平行刮修打光痕為最大特色,文是有粗淺劃紋、刻劃弦紋、圈點紋等。石器多為打製斧鋤形器,有長型、匙型、有頸型、 圓型、 磨刃型等類別,此外還有磨製各型斧鋤形器、石器殘片等等。由於遺留豐富,臧振華曾推測其應屬小型聚落。
遺址所在地過去曾建遊樂場,雖然現已廢棄,但是地面大多已鋪水泥或柏油。如今現地種植荔枝,推測遺址已因過去的建設以及今日的耕種,受到相當程度的破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