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尾遺址
社尾遺址位於宜蘭縣新店遺址北方,介於冬山河與省道台二線公路之間、南至永安寺一帶、北至民宅(新店路133-2號)旁魚塭一帶。遺址地理位置在東經121°49'03"",北緯24°40'47"",行政隸屬於宜蘭縣五結鄉季新村。遺址的分佈範圍約350m×150m,由於遺址範圍恰位於社尾聚落內,主要受到現代住屋建築影響,北側一帶則闢有魚塭,聚落內沙質空地大多有農作行為,因此推測遺址已受到程度的擾亂。遺址文化類型屬於十三行文化晚期舊社類型(劉益昌等2004)。
社尾遺址為盛清沂1963年地表調查所發現,1980年黃士強、劉益昌複查此一遺址,1987年黃士強、曾振名等人進行遺址試掘,1989年台灣地區史前遺址資料檔計畫進行調查(連照美等1992),2004年台閩地區考古遺址普查等計畫亦針對此一遺址進行遺址調查工作。2004年調查的結果顯示,遺址範圍內沙丘地均可發現遺物,在永安寺前的菜圃發現有極大量的拍印紋裸露於地表,推測文化層遭農耕擾亂所致(劉益昌2004)。
黃士強與曾振名等人於蘇澳火力發電計畫中,執行「考古文化部分」時,曾針對社尾遺址進行試掘兩坑。其中,社尾遺址的P1因未發現任何遺留而放棄,P2在永安宮以西40公尺處,以人工層位發掘,出土之遺物以幾何印紋陶居多,伴隨漢人之硬陶、瓷片以及一枚清代之銅錢(黃士強等1987:192)。國立歷史博物館歷史考古小組於2005年亦曾針對社尾遺址進行過地表調查工作,結果亦發現許多遺留暴露在農地或是沙丘地表上(尤其印紋陶遺留),其中尚發現其他較完整之陶器,如陶煙斗及紡輪等;另外,亦發現不少硬陶、瓷器破片等遺留(涂勤慧2006)。對於研究宜蘭地區的部分歷史學者(詹素娟1998;康培德2001)認為,按社尾及新店遺址的位置及歷史文獻記載的考釋,昔日荷蘭文獻中所稱的婆羅辛仔宛社(Parrissinan)應在此二遺址地點附近,唯目前仍無具體的證據可證明之。
2、涂勤慧(2006)。〈宜蘭縣社尾及新店遺址〉,《歷史文物月刊》16(6):58-69,國立歷史博物館。
3、黃士強、曾振名、陳維新、朱正宜、陳有貝、顏學誠(1987)。〈第三篇:考古及文化篇〉,《蘇澳火力發電計畫環境美質、文化及社會經濟調查》,委託單位: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執行單位:台灣大學人類學研究所。
4、盛清沂(1963)。〈宜蘭平原邊緣史前遺址調查報告〉,《台灣文獻》14(1):92-1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