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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鼻烏遺址


撰稿者
陳維鈞
內容

比鼻烏遺址行政隸屬於高雄縣桃源鄉復興村,地理位置屬於中部山區荖濃溪溪谷河階,位於荖濃溪左岸,復興村聚落北側,拉克斯溪北岸的比鼻烏河階地上,地勢東北高而向西南傾斜。遺址所在的經緯度為東經120°47'54”,北緯23°13'30”,方格座標N2569300m×E229350m,海拔高度約710-750公尺。遺址所在地圖:二萬五千分之一地形圖,圖號9519-II NW,圖名:桃源。   

遺物分布以河階地的北側最為密集,出土豐富的陶質和石質遺物。劉益昌等1993年試掘,顯示文化層開始於地表,厚度約50公分,部分的文化層堆積可達一公尺。遺址東西長約450公尺,南北寬約325公尺,估計面積約115,000平方公尺。

比鼻烏遺址所在為一處略呈東北西南走向而向西南緩傾的河階台地,主要為農業用地,有玉米田、果園和雜林等。本遺址雖然因為整地和種植等農業的活動、以及產業道路的開闢等,而造成部分的破壞,不過,基本上本遺址的保存狀況尚可。本遺址的文化類型屬於比鼻烏類型,年代約距今2,000-400年前。本遺址具有地方期相的代表性,加上出土遺物豐富,為重要遺址。   

出土文化遺物包括陶質遺物和石器。陶質遺物包括橙色素面夾砂陶,摻合料多含石英、硬頁岩、石英岩、硬頁岩、和板岩,器形有罐形器。石器則包括打製斧鋤形器、打製矛鏃形器、以及打製石刀等。   

本遺址為邱敏勇1989年1月調查發現;郭素秋等1993年調查;劉益昌等1993年7月發掘;內政部遺址普查計畫1994年調查。

參考來源
1、高有德、邱敏勇 1989〈荖濃溪流域:玉山國家公園早期人類聚落史的考古學研究(二)〉,《玉山國家公園叢刊》:1012。南投,內政部營建署玉山國家公園管理處。
2、劉益昌 1994〈高雄縣史前歷史與遺址〉,高雄縣政府委託,中央研究院民族學研究所執行研究報告。
3、臧振華等 1994 《臺閩地區考古遺址普查研究計劃第二年年度報告》,內政部委託,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執行研究。
資料來源
文化部台灣大百科全書提供
最終編輯日期
2009-09-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