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甲平頂遺址
撰稿者
宋昱潔
內容
大甲•平頂遺址位於大甲鎮鐵砧山山頂,空軍公墓、永信運動公園所在之台地面上,在地理區上屬於大甲平原-后里台地鐵砧山,行政隸屬上則屬於台中縣大甲鎮頂店里。其海拔高度介於185至210公尺間,長寬大致為450×225公尺,面積約為10萬平方公尺。經緯度座標為東經120度38分19秒、北緯24度21分42秒。
本遺址發現極早,1949年時由孫家驥先生發現,1953年與1955年則分別由盛清沂、石璋如、宋文薰教授等人調查及試掘,1989年劉益昌先生再次進行調查,1995年3月由執行台閩地區考古遺址普查研究計劃之學者會勘。
由1995年之調查資料可知,遺址受空軍公墓、運動公園的建設而遭受嚴重破壞,遺物少,多半零星散布。出土遺物包括橙色夾砂陶,夾粗砂,火候低,硬度為2度至2.5度,器表多為素面,未見紋飾,器型僅見罐形器,另尚有打製斧鋤型器、打製錛鑿型器、磨製錛鑿型器、打製石刀、磨製石刀以及石網墜。由於遺物量少且遺址遭到破壞嚴重,故對其所屬之文化及年代無法做確切之判定,由少數出土遺物來看,本遺址之文化層可能屬於營埔文化,其年代應介於距今3500至2000年前。營埔文化遺址主要分布於台灣中部大肚溪和濁水溪中下游一帶的丘陵與河階地上,由於分布範圍廣,各遺址間變異性甚大,但一般皆以灰黑色罐與缽為陶器主要器型,石器種類也相當繁多,包括石鏃、石錛、石刀、石鋤、網墜等。
參考來源
1、石璋如、宋文薰 1956〈鐵砧山史前遺址試掘報告〉。考古人類學刊8:35-50
2、劉益昌 1989 〈史前遺跡篇〉。《台中縣誌.卷一土地志》773-849。
3、臧振華、陳仲玉、劉益昌、李德仁、朱正宜、蔡世中 1995 《臺閩地區考古遺址普查硏究計畫(第三期) 》。臺北市:內政部 臧振華 1999 《台灣考古》。臺北市: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
2、劉益昌 1989 〈史前遺跡篇〉。《台中縣誌.卷一土地志》773-849。
3、臧振華、陳仲玉、劉益昌、李德仁、朱正宜、蔡世中 1995 《臺閩地區考古遺址普查硏究計畫(第三期) 》。臺北市:內政部 臧振華 1999 《台灣考古》。臺北市: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
資料來源
文化部台灣大百科全書提供
最終編輯日期
2009-09-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