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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硾


撰稿者
周書屹
內容

依個人使用文字習慣不同,也有一記法為「石槌」。其使用目的為槌打,操作動作類似今日所使用槌子的石製物品,因此命名之。常見器型為合手之圓形卵石,不過變異相當大,幾乎沒有一特定的型制;在所用石材方面,大部份為就地取材,所以沒有特定的材質,通常是屬於周邊環境中所能容易得到的石材。由於目前在台灣的史前遺址中所發現的石硾,幾乎沒有看見有發展出特定的製作方式與型制,且自然力所造成的撞擊痕跡也常常造成誤導,因此雖然在各考古現場都相當常見,但在實際的判別上卻並不容易,目前最常使用的方式是觀察使用痕跡(敲擊痕跡),以及其所出土的位置與附近出土物的關聯。   

通常在遺址中會發現,拿來做敲擊用的器具並不一定有特定的器型,也不一定非要是「石硾」不可,並且,因為所需要敲擊的對象不同,所用的工具和產生的痕跡也就有許多差異。「石硾」之中也有不同的類型,例如大坌坑、十三行等遺址所發現的「凹石」,就是其中一種。但「凹石」不過是種外觀上的描述,在使用上,不同區域的遺址所發現的「凹石」,就可能是因為不同的行為所造成,例如東部或南部有食用貝類的遺址所發現的「凹石」可能和食用扇貝有關(宋1957;李1983,1985),但北部可能有鍊鐵技術的遺址所出土的「凹石」,則有另一種說法認為可能是與煉鐵行為緊密相關(林嘉偉1995:42)。   

由於敲擊用的器具替代性很大,因此除非有明顯的人為且有意識所造成的敲擊痕的使用面,考古學者可以透過過去的經驗,甚至是以顯微鏡所進行的微觀使用痕的分析,來判斷是否是不同的使用方式而將之歸類為石硾,否則單純以肉眼從外型上刻意的去區分出「石硾」,很容易因為個人手握時的主觀意識以及部份自然力造成的痕跡而造成誤判。

參考來源
1、宋文薰 1957〈凹石的用途〉。《民族學研究》22(1/2): 120-122。
2、李光周 1983《鵝鸞鼻公園考古調查報告》。交通部觀光局墾丁風景特定區管理處委託國立台灣大學人類學系之研究計畫報告。
3、1985 《墾丁國家公園考古調查報告》。墾丁國家公園管理處委託國立台灣大學人類學系之研究計畫報告。
4、林嘉偉 1995 《十三行遺址出土凹石研究》。國立台灣大學考古人類學系碩士論文。
資料來源
文化部台灣大百科全書提供
最終編輯日期
2009-09-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