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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里十三行汙水處理廠


撰稿者
蔡佩穎
內容

八里污水處理廠,設立於台北縣八里鄉頂罟村,其所涵蓋的範圍,正好在十三行遺址的上方。民國78年的時候,台灣省住宅都市發展局根據他們在民國75年所提出的「台灣省台北近郊污水下水道系統建設計畫」,為因應人口日漸增加的現象,預定在八里興建一座全亞洲最大的「八里污水處理廠」,來處理每日的家庭廢水及工業廢水。不過污水處理場佔地廣大,廠址幾乎與十三行遺址重疊,造成整個遺址範圍都將被鏟除破壞,因此當時在此進行發掘工作的臧振華、劉益昌等人將此事報告給中央研究院,中研院便於民國78年9月6日發了正式公文照會內政部,請他們依照「文化資產保存法」盡速處理十三行遺址遭受破壞的問題,但因為遺址未被列入法定古蹟,必須依照古蹟評鑑程序來處理,無法立即阻止工程開工。到了民國79年4月19日,內政部召開「台閩地區古蹟評鑒會議」,決議委託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進行搶救發掘工作,由內政部、教育部、文建會與住都局等單位分攤經費,中研院指定臧振華擔任計畫主持人,劉益昌為協同主持人,並且召集台大人類學系的學生組織搶救考古隊伍進行發掘工作。

十三行遺址的搶救發掘從民國79年6月開始到81年8月結束,前後共進行了五次,其間發生了數次工程單位與文化單位在搶救時間與保存空間上的爭執,考古學者為了保存遺址四處奔走,發起「十三行古蹟搶救」行動,引發了學術界、民意代表與社會大眾的重視及熱烈迴響,甚至有各種社會文化團體投入抗爭,引發了台灣史上第一次文化保存與工程建設間的衝突事件。民國80年時,當時的行政院長郝柏村親自前往十三行遺址了解狀況,提出應做到工程與文化兼顧,並且指示行政院公共建設督導會報負責協調商討工程計畫修改的可行性,文建會則須確實負起協調、推動與管制的責任,全力支持中研院加速發掘來保存遺址與搶救文物,這些指示讓文化與工程單位間的衝突有了改善,最後十三行遺址保存了約三千平方公尺的局部範圍,並被內政部指定為二級古蹟,同時台北縣政府也於民國87年在遺址旁興建十三行博物館來展示遺址的出土遺物。   

八里污水處理廠的興建,引發了文化保存工作與工程建設間的衝突,同時也喚起了社會大眾對考古遺址保存的重視,並且提醒政府機關在日後建設各項工程時若發現文化古蹟,主管機關應該要主動積極推廣保存、維護與宣揚等工作。這座污水處理場因為種種因素,至今尚未通過驗收,無法起用,但是我們永遠不會忘記,八里污水處理廠的興建,可以說是台灣考古學上,對於文化資產保存方面有重大影響的重要事件。

參考來源
1、臧振華 《十三行的史前居民》p.23-27,台北縣:十三行博物館,2001
資料來源
文化部台灣大百科全書提供
最終編輯日期
2009-09-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