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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島文化專欄

少年會所:卑南族的「男子學校」

文‧圖提供/傅鳳琴

卑南遺址公園青青大草坪上,矗立一座干欄式高架屋,大約高9米,是2011年史前館邀請卑南族南王部落的耆老與青年,重建的少年會所。遺址公園附近普悠瑪傳統文化活動中心,裡面也有用傳統工法興建的少年會所,高約兩層樓高,以樓梯進出,有傘狀茅草屋頂,外圍有圓形走廊連接出入,中央為火塘,少年的訓練都會在這裡舉行。活動中心一樓還有青年會所,內部設有竹床與取火用的火塘。

南王部落鄰近遺址公園,部落祭典在普悠瑪傳統文化活動中心盛大舉行

南王部落鄰近遺址公園,部落祭典在普悠瑪傳統文化活動中心盛大舉行。

卑南族分佈於臺東沖積平原,以武力強大聞名。1638年,荷蘭來東尋金時,南王部落的前身卑南社被記載位於一片平坦的農地上,種植很多的檳榔和椰子樹,人口約有3000人,其中約有1000個魁偉的戰士,武器有弓箭和15呎長甚至18呎長的矛,還有六、七個小村莊附屬於該村莊。清代文獻也記載相傳曾統轄後山七十二社,勢力範圍幾乎涵蓋整個後山。(藍鼎元1958:21;黃叔璥1957:160)

卑南族會如此強大,多數學者(衛惠林,1956;宋龍生,1965)認為主要是擁有特殊的會所制度。會所是卑南族政治與軍事活動中心,按照年齡階級分為少年會所、青年會所,可以說是卑南族的「男子學校」。傳統卑南族男子大約在十三、四歲時就進入少年會所,接受禮節、命令、膽識、體能、戰鬥等教育訓練,之後進入青年會所,繼續接受訓練。會所是男子神聖之地,嚴禁女子和兒童靠近和入內,男子直到結婚時才離開。

位於普悠瑪傳統文化活動中心內的少年會所,高約兩層樓高

位於普悠瑪傳統文化活動中心內的少年會所,高約兩層樓高。

會所的由來傳說與卑南族英勇的先祖有關。依據日本學者森丑之助的記載,卑南社的祖先是由竹子生出的男女結為夫婦後,到第三代時出現一位絕世美女,與好幾個丈夫結婚後對方卻都早死,母親只好將女兒裝上木箱,放入卑南溪任其漂流。飄流的木箱被知本社頭目救起,並和她結婚生子。

兩人生下兩男兩女,當父母親過世時,三名子女回卑南社老鄉探望母親的母親。去時母親生前交代只能吃特定的食物,並交付特別物品,讓外婆相信是她的子孫。一天,他們到卑南溪洗衣時,姊姊被大蛇吞歿,當時同行的兄弟倆,以為姊姊先行回家,不以為意,後來才知道大蛇吃了姊姊。

二兄弟帶刀回到大蛇躲的洞穴,將大石一分為二,殺了大蛇,報了大蛇弒姊之仇。但是,部落的人卻覺得這是不吉之兆,拒絕他們回到部落裡,二兄弟只好流浪在外。不得已的二兄弟到距部落北方約兩里的地方暫住。流浪的二兄弟太餓了,去偷了鄰族人的蕃薯,鄰族人發現蕃薯老是不見,於是設下圈套要抓小偷。有一天,二兄弟再去偷蕃薯時,弟弟不小心被逮到,生氣的族人強迫餵入許多髒東西。哥哥為救弟弟做了一個大風箏,將風箏線綁在現今加路蘭附近海岸的石頭上,然後將放風箏放上猴仔山的天空,弟弟一看到風箏上有自己的衣服,趕緊攀上風箏線因而獲救。

兄弟倆決定在加路蘭附近,建立少年會所(takoban)建屋住下,並對外宣告:「不許任何人進入,違者殺,即使是自己的父親。」此時,卑南社的叔父執意前來觀看,兄弟倆見叔父執意而來,加上難解過往不容於社的恩怨,憤而殺了叔父。兄弟倆腳痛雙雙臥病在床,一隻叫Togoeru的小鳥說,這是老天爺懲罰他們殺了叔父,但只要他們製作弓箭,射羌祭祀亡靈便能痊癒,兄弟倆照作果然奏效。他們為報被鄰族人捉捕之仇,祈求老天爺降下地震,震死鄰族的人,燒燬家園。傳說最後只留下一根柱子,就在現今卑南社北方的草原上。地震後二兄弟昇上天,從此再也不曾回來卑南社。

會所的年度盛事大獵祭(mangayaw),原先的意義是一年度的狩獵、復仇與獵首。傳統的大獵祭可長達數個月,目前則在每年十二月底定點式舉行三天,男子在野地紮營、抓獵物等。在出發上山前,少年會所最高一級的男孩,在同氏族舅父輩長老的主持下,為他們圍上藍布,然後正式進入青年會所,隨後與其他成年男子一同組隊上山狩獵。

少年祭(basibas)也在十二月這段期間舉行,過去是卑南少年的軍事訓練。主要是藉著刺猴活動和儀式,培養少年的膽識和英勇的殺敵氣概。以往在刺猴儀式之前,猴子須先養一個多月,等少年與猴子間有了感情以後再以射殺,目的是要讓少年們習慣割捨心愛的東西,如此才能有準備離開家人,為部落奮戰的決心。至日本時期,當時日本政府覺得用真猴太過血腥,改用草編的猴。少年祭前夕,少年們要自己做好弓箭和矛,並在上面刻劃美麗的花紋。當晚先展開挨家挨戶的除穢氣活動。隔天再把會所內用草紮的猴,抬到祭場,由少年們用自己製作的弓箭和矛來刺殺草猴。最後,將草猴丟棄在部落外,表示部落在這一年中,所有不好的東西,都隨著草猴丟棄,也一同被驅除出境。少年祭後,象徵會所少年朝向成為卑南族的勇士,又再往前邁進一步!當晚,在會所廣場升起營火,少年男女們每晚一同唱歌跳舞,直到成年男子狩獵回來。

卑南遺址公園青青大草坪上,矗立一座干欄式高架屋,是卑南族少年會所型態的建築物,大約高9米

卑南遺址公園青青大草坪上,矗立一座干欄式高架屋,是卑南族少年會所型態的建築物,大約高9米。

每年年底,卑南族南王部落男性族人結束山上狩獵訓練後,近午時分,準勇士們背負著行李打著赤膊跑在隊伍最前面,青壯年勇士隊伍則繞著長老們的隊伍跑,沿路接受親友、家人及族人英雄式的歡呼,護衛著長老們通過婦女用竹子設製的凱旋門,安全抵達卑南遺址公園內有著少年會所的這片大草坪,接受婦女們熱情獻上的花環。

參考資料

藍鼎元:《東征集》(臺北市:臺灣銀行經濟研究室1958年)。
黃叔璥:《臺海使槎錄》(臺北市:臺灣銀行經濟研究室,1957年)。
衛惠林:〈臺灣土著社會的二部組織〉,《中央研究院民發學研究所集刊》第2期(1956年),頁1-30。
宋龍生:〈南王卑南族的會所〉,《考古人類學刊》25、26期合刊(1965年),頁112-144。
尹建中:《臺灣山胞各族傳統神話故事與傳說文獻編纂研究》(臺北市:國立臺灣大學文學院人類學系印行,1994年)。

(本文作者為史前館秘書室助理研究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