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寶斗厝遺址


撰稿者
張金勝、涂勤慧
內容

寶斗厝遺址行政隸屬於台北縣新店市寶興里,位於新店市寶橋路往景美之寶儀橋南方約400公尺處,可由寶橋路232巷進入;其地理位置在東經121°32`41"",北緯24°58`43""。地形為台北盆地南西緣有一向北突出於沖積平原的丘陵餘脈,遺址適位於此山丘東向臨景美溪之傾斜緩坡上,遺址海拔約20公尺,高出景美溪約7~8公尺。   

此遺址於1961年7月10日為盛清沂調查發現,發現當時遺址所在之山丘東向,為荒蕪之斜坡約50公尺,遺物皆在這斜坡中所採集,其西南向兩面皆為墓田,東地面地表為磚窯取土所破壞,在墓田處因居民遷移墓葬所發掘之土坑斷面,約深1公尺處可見出土遺物密集及廢料頗多,且發現僅一層文化層堆積,唯因地表過於荒蕪,所以無法確定遺址的範圍(盛清沂1962)。該次的調查共採集11件遺物,分為陶器和石器二大類,有砂岩製打製石鋤3件、蛇紋岩製扁平石鑿(似為廢器重製)、板岩製有穿石鏃、板岩製石鏃、二縊型網墜3件、砝碼型網墜等;陶器僅1件,為紅褐色粗砂灰胎製陶紡輪。這批遺物與土地公山遺址所出土的遺物不論在型制、質料、取材、和製法上而言,均無不同(盛清沂1962),因此可推知這個遺址與土地公山遺址同為「圓山文化」晚期的土地公山類型,年代大約在2800~1800B.P(劉益昌等2004)。

1980年「全省重要史蹟勘察與整修建議--考古遺址與舊社部分」計畫、1990年9-11月「台灣地區史前考古資料調查研究計畫」執行時,覆查過此遺址,及至最近2004年1月15日,「台閩考古遺址普查計畫第七期」計畫進行下,盧瑞櫻亦覆查過此遺址,唯調查時,遺址所在山丘己經消失,遺址附近皆為新店市街道及廠房的一部份(通用先進公司),遺址恐已遭破壞。

參考來源
1、盛清沂(1962)〈淡水河上游史前遺址調查報告〉《臺灣文獻》13(4):111-191。
2、黃士強、劉益昌(1980)。《全省重要史蹟勘察與整修建議--考古遺址與舊社部分》交通部觀光局委託,國立臺灣大學考古人類學系研究計畫報告。
3、連照美、宋文薰、李坤修、李明欣、趙金勇、市原常夫、馮淑芬、李德仁、陳韻安(連照美等 1992)《臺灣地區史前遺址資料檔(一)》國立臺灣史前文化博物館籌備處專刊2,臺北:國立臺灣史前文化博物館籌備處。
4、臧振華、劉益昌、邱敏勇(1996)。〈卷尾賸錄史前考古〉《重修臺灣省通志》:21-89,南投:台灣省文獻委員會。
5、郭素秋(2002)〈「植物園文化」探析〉《文與哲》1:273-332
6、劉益昌、郭素秋、盧瑞櫻、戴瑞春、陳得仁(2004) 《台閩地區考古遺址普查研究計畫第七期研究報告》內政部委託,中央研究院執行研究計畫報告。
資料來源
文化部台灣大百科全書提供
最終編輯日期
2009-09-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