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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屯頂崁子遺址


撰稿者
尹意智
內容

頂崁子遺址位於南投縣草屯鎮中原里,在地理區上則歸於集集竹崎丘陵上的烏溪南岸隘寮高位河階,為烏溪舊河道遺留下來形成的河階地上,現與烏溪間有土城低位河階面相隔,西與隘寮遺址隔隘寮溪相望;在南投縣道10號的1K盡頭前方的階地,從福德祠旁小路進入,上一略微高的長條形台地即為遺址所在。遺址海拔高度,約在150公尺左右。其經緯度在東經120o 42' 24”,北緯23 o 57' 29”;其方格座標為E220150 × N2653700。   

遺址的遺物分佈狀況方面,在2004年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進行調查計畫時,在中和路69號後方山坡地上拾獲打製石斧3件,發掘地表下約10公分處即可輕易發現夾砂黑陶。遺址的面積約有7000 m2。而在本次調查時,發現曾經試掘的耕土地上已被填上紅土,部分被住家佔據,而使得遺址遭受到破壞;而發現遺物較豐富的中和路69號後方山坡,則保存還算完整。   

遺址的文化內涵,目前為學者歸屬於中部地區兩個重要的史前文化,其分別是距今4500 – 3500年前的牛罵頭文化,和距今3800 – 3400年前的營埔文化頂崁子類型。遺址曾經發現排列整齊的礫石堆積和柱洞遺跡。陶器遺留方面,有紅色夾砂陶、灰黑色夾砂陶、灰黑色泥質陶、紅褐色粗砂陶和紅褐色泥質陶;在石器方面,有打製長型斧鋤形器、打製匙型斧鋤形器、打製寬刃型斧鋤形器、打製有頸型斧鋤形器、打製磨刃型斧鋤形器、石器殘片、磨製石鋤、打製石刀、石錛、石矛、戈形器、劈砍器、錘砸器、刮器、杵形器、球形器、尖器、帶孔圓形器等。   

臧振華先生曾經在該地進行考古試掘,推測遺址中史前人類應已進入農業生活,兼行魚獵與採集;並在該文中指出遺址的特殊意義在於:其文化內涵呈現了中部繩紋紅陶文化轉變為灰黑陶文化之關鍵階層,對史前文化之層序、年代學而言有重要的意義。至於在內政部的評鑑等級中,因1992年時宋文薰先生等建議將本遺址指定為古蹟,所以現列為與古蹟同等。 (本文主要參考自《台閩地區考古遺址―南投縣》之內容資料)

參考來源
1、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 2004 《台閩地區考古遺址―南投縣》。內政部委託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
2、臧振華 1984〈頂崁子遺址試掘報告〉,《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集刊》55(3):567 – 601。
資料來源
文化部台灣大百科全書提供
最終編輯日期
2009-09-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