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拷潭遺址


撰稿者
陳維鈞
內容

拷潭遺址行政隸屬於高雄縣大寮鄉拷潭村,位於鳳山丘陵的東麓,高72號公路與台25號鳳林公路交會點以西約100公尺,高72號公路南北兩側,亦即拷潭淨水廠東側及其對面旱田。遺址所在的經緯度為東經120°23'31”,北緯22°35'36”,方格座標N2499350m×E187500m,海拔高度約15-20公尺。遺址所在地圖:二萬五千分之一地形圖,圖號9418-II SE,圖名:林園。 遺物分佈相當零星,遺址確實的分佈範圍並不清楚。

拷潭遺址所在的為鳳山丘陵東北側小丘之間的沖積谷地,較東側的高屏溪沖積平原高約5公尺,目前為耕地、魚池,並有大型建築物興建,已經遭到嚴重破壞。就文獻上所描述的遺物,本遺址的文化類型可能屬於牛稠子文化晚期,年代約距今4,500-3,500年前。 本遺址為金子壽衛男1940年左右發現,國分直一1941年報導;黃士強、劉益昌1980年調查;1992年鍾亦興、趙金勇調查;劉益昌1993年調查,內政部遺址普查計畫1994年調查。

參考來源
1、國分直一 1941 〈台灣南部に於ける先史遺跡とその遺物〉,《南方民族》6(3):45-62 。
2、黃士強、劉益昌 1980 《全省重要史蹟勘查與整修建議—考古遺址與舊社部分》,交通部觀光局委託國立台灣大學考古人類學系。
3、劉益昌 1994 〈高雄縣史前歷史與遺址〉,高雄縣政府委託中央研究院民族學研究所執行研究報告。
4、臧振華等 1994 《臺閩地區考古遺址普查研究計劃第二年年度報告》,內政部委託,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執行研究。
資料來源
文化部台灣大百科全書提供
最終編輯日期
2009-09-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