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里十三行遺址
十三行遺址在行政區域上隸屬於台北縣八里鄉頂罟村,其所處經緯度為北緯25度9分45秒,東經121度24分,而從自然地形環境的角度來看,這個遺址是在淡水河與大海交會口南側的海岸平原,略為隆起的古老沙丘上,其形狀呈南北狹長形,面積約62500平方公尺。
十三行遺址最早是在1957年由地質學家林朝綮教授在做地質調查時所發現的,民國48年由考古學者石彰如、楊君實等人在此進行首次的考古發掘工作,而後從1963年到1980年間陸續有劉斌雄、宋文薰、連照美、黃士強、劉益昌等人進行相關地表調查及考古發掘,1988年至1989年由臧振華、高有德及劉益昌在這裡進行兩次發掘工作,出土了許多遺物、遺跡及碳十四標本,提供了更多有關此遺址的所處年代、文化內涵等新資訊。不過在1989年的時候,十三行遺址所在地區被台灣省住宅都市發展局規劃為「八里污水處理廠」用地,整個遺址範圍都將被鏟除破壞,因此中央研究院希望內政部能依照「文化資產保存法」來處理遺址遭受破壞的問題,但因為遺址未被列入法定古蹟,有許多相關程序需處理,無法阻止工程開工,所以最後是由內政部委託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進行搶救發掘工作,由臧振華擔任計畫主持人,劉益昌為協同主持人,並且召集台大人類學系的學生組織搶救考古隊伍進行發掘工作。十三行遺址的搶救發掘從1990年6月開始到1992年8月結束,前後共進行了五次,發掘總面積約七千多平方公尺,出土了大量文物及碳十四年代測定數據,其間發生了數次工程單位與文化單位在搶救時間與保存空間上的爭執,甚至有各種社會文化團體投入抗爭,最後十三行遺址保存了約三千平方公尺的局部範圍,並被內政部指定為二級古蹟,同時台北縣政府也於1998年在遺址旁興建了十三行博物館,來展示遺址的出土遺物。
十三行遺址大約包含了三個文化層序:最下層為圓山文化,年代約在距今三千兩百多年前到一千八百年;中間為十三行文化,年代約從距今一千八百年前至四百年左右;而最上層則是從距今四百年前開始有漢人在此居住的文化遺留。這個遺址出土相當多遺物與遺跡:陶器方面,有各式陶容器、紡輪、陶支腳、陶偶等,其中陶容器主要是以紅褐色幾何印紋陶紋飾為主流,而最特殊的器型則是人面陶罐;石器則包括了凹石、石錘、砥石等;還有各種材質的珠飾、玻璃飾品、金銀器等裝飾品;而十三行遺址最大的特色是出土了鐵釘、鐵刀等殘缺鐵器以及大量的煉鐵渣,證明了此遺址包含了屬於鐵器時代的文化;此外,還出土了房屋柱洞的遺留、大量的側身屈肢葬、陶窯與煉鐵作坊等遺跡。此遺址最重要的意義,在於它是台灣鐵器}時代北部區域「十三行文化」的代表,十三行文化也以此遺址而命名,同時出土大量的考古遺物與遺跡,為考古學者提供許多關於過去居民生活情形的資料。有關此遺址的重要書目也很多,包含了<臺北縣八里鄉十三行及大坌坑兩史前遺址之調查報告>(楊君實1961)、《十三行遺址:搶救與初步研究》(臧振華、劉益昌2001)等發掘報告,以及《十三行遺址出土人骨之型態學與病理學分析及其比較研究》(張菁芳1993)、《十三行遺址出土動物骨骼之初步分析-以豬下顎骨為例》(林秀嫚1997)等針對於出土遺物作更進一步分析研究的相關文章,透過這些文獻,可以讓我們更了解十三行遺址以及其古代居民的生活樣貌。
2、臧振華《十三行的史前居民》,台北縣:十三行博物館,2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