歸仁八甲遺址
八甲遺址位於台南縣歸仁鄉八甲村、七甲村與關廟鄉下湖村三村交界處,地理區屬於嘉南平原─中洲台地河階地,海拔高度約19-21m,在八甲村北方約200m之許縣溪畔,土壤屬於砂頁岩沖積土。1971年林正宏先生採集標本寄給台灣大學人類學系,1972年林正宏先生與張光直、黃士強教授前往調查,1974 年,黃士強教授和羅世長先生又再度前往調查。從採集得的考古器物和生態遺留,具體地証實了台灣新石器時代早期大坌坑文化在台南地區的發現。1991年黃士強、李德仁、陳有貝先生再度前往調查,在八甲村北果園邊發現貝與大坌坑式繩紋陶,1992年黃士強教授等人再次調查時,在七甲村村辦公處附近工程挖出斷面上發現大坌坑式繩紋陶與貝塚。
遺址中有兩層文化層,一為大坌坑文化;另一為黑色陶文化層,可能屬於大湖文化,遺址因溪床堆積深厚,大湖文化層在地表下約1m,大坌坑文化層約在地表下6-8m。下層的大坌坑文化遺留,與台北縣八里鄉大坌坑遺址、高雄縣林園鄉鳳鼻頭遺址同屬於大坌坑文化時期的文化遺留,此層發現有貝塚,陶器以粗繩紋陶為主,常於口緣或肩部以下通體施紋,手製、質地較鬆軟,火候不高,器表之顏色變化大,器形有罐、碗等,紋飾及形制皆為典型大坌坑式,但較大坌坑及鳳鼻頭者進步,陶器的形制及紋飾顯得複雜;石器方面有打製與磨製斧鋤形器、磨製錛鑿形器、鏃形器,石器類型也較繁多;另有骨尖器,亦出現了貝塚。年代約距今6000~5000年之間。其繩紋陶文化較為進步,可能為大坌坑文化之晚期,由出土的陶石等遺留,推測當時人已知農耕,其耕作型態屬於刀耕火種的游耕階段,種植根莖類作物;而狩獵、漁撈和採集才是其主要的生業活動。而根據其他地區的大坌坑文化遺址,當時人的聚落主要分布於海邊或河邊階地,屬小型的定居聚落型態。
2、《臺閩地區考古遺址─臺南縣、臺南市》,內政部委託,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執行研究,1994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