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行考古遺址
歷史沿革 | 1.提報:1957年11月26日由國立臺灣大學地質系林朝棨教授發現並提報命名。 2.列冊:1959至1963年間,由考古學者專家石璋如及劉斌雄進行考古發掘,成為臺灣北部一重要史前文化遺址,並被登入臺北縣志史前史。 3.指定:1991年11月23日由內政部指定為二級古蹟。 4.國定遺址指定:2006年依據文化資產保存法第一百零二條,重新指定為國定遺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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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意義 | 十三行文化命名遺址 |
時代分期 | 鐵器時代 |
現況 | 因十三行遺址位處砂土區,容易塌陷,於民國81年成立保存區時,即特地於保存區上覆蓋其他十三行區域的棄土,並在四周設立鋼板樁,保護並確立遺址的範圍。 |
資料來源 | 文化部文化資產局提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