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古探索
談「考古現場」出土陶片的經典紋飾(下)
壹、「考古現場」之發掘
「考古現場」(圖1粉紅色範圍)發掘區東西向長30m,南北向寬15m,場內規劃18個5m×5m探坑,東西向探溝自東而西編號分為T010、T011、T012、T013、T014、T015,各探溝由南向北劃分為P1、P2、P3三探坑,探坑再區分4個2.5m×2.5m區位坑。
「考古現場」發掘後有如一個大探坑,故以同一個標準面控制發掘深度。「考古現場」標準面高程48m,探坑地表東北向西略傾,地表高程在標準面下-28cm至-95cm間,各探坑發掘至現象出現後即停止發掘,無現象處繼續發掘,發掘最深至標準面-190cm。因各坑包含現象多寡不同,故各坑挖除土層厚度不同,遺物出土量亦不同。探坑發掘最厚土層1.5m。
「考古現場」出土住居基址,包含傾頹的屋舍基礎、鋪面、通道、排水溝、土台、儲藏窖等遺留,設施遺留地勢高低不同,亦即各設施上方挖除的土層厚度均不同。上述聚落之局部房屋基址存在年代,推估距今約2500年前至2300年前。
大量陶片、石器出土於挖除之土層中,以探坑區位為位置指標。出土石質標本1300多件,其中含玉器100多件。陶片非常大量地累積於土層中,無完整陶器。由於陶片累積之處涵蓋當時的屋內及屋外,無完整陶器顯示最後的居住者遷離時未將完整陶器遺留在住屋內外。此外,按人類居住行為通則,在住屋使用期間,人們通常不會將破碎陶器殘片之類廢棄物丟棄住屋內或者屋外鄰近,因此研判累積的大量陶片可能在住屋區局部廢棄,以至完全廢棄後所遺留。亦即陶片堆存在時間,應同時或晚於住屋使用時期。
由於出土陶片幾乎全部採集,陶片量非常多。本文選擇陶片出土量較多的3個區位坑-T010P2NE、T010P3SE、T010P3SW作採樣(圖2淺橘色塊),此三區位坑出土住屋石板舖面現象,此現象之東側未作發掘規劃,因此參考搶救發掘時期住屋出土案例,研判可能是住屋後方連接「儲藏窖」土台之庭院處。
貳、「考古現場」陶片經典紋飾
此三區位坑面積18.75㎡,發掘土層厚度平均1m,陶片出土密集,包括素面陶片221,670片,重1,345,684g;紋飾陶片9400片(註1),重72,318g。初步觀察素面陶片與紋飾陶片在器色、胎質方面類同。
本文單就紋飾陶作介紹,紋飾陶容器無完整標本,均為陶片,復原器型可分陶罐、陶缽、陶壺等類,以前二類為主,第三類僅少數,前二類中陶缽數量多於陶罐。陶器顏色淡橙至淺橙紅,陶胎極薄,故而胎土幾全燒透,摻細砂,夾雜石英、板岩可見砂,部分紋飾陶保存紅彩。
以1件陶缽為例(圖3),器腹圓而缽口縮束,口徑27.9cm,胎壁最薄處約2-3mm,器表近口緣處飾2個斜點上下排列成組,橫列環繞器表,下方為多道波浪紋,波幅微小而錯落。口緣平唇但修擴成內外略有突緣,唇面飾斜立短線紋。
9400片中的4874片紋飾已作分類,紋飾主為刺印及劃動線條,圖案布局包含單一紋飾及組合紋飾等形式,單一紋飾包括刺點紋、短線紋、弦紋、波浪紋、網格紋、弧線紋等,前四項紋飾常見組合成複合紋飾。
刺印大多形成點或短線紋(圖版1、2),研判可能用植物桿莖斷面或鈍頭細尖器刺印而成,因此將點或線放大來看,各有其形狀,例如點之形狀,可能是圓形,或上圓下尖,或刺印後勾起造成之捺點或楔形;短線大多是細線狀,另包括略有厚度的短線。紋飾陶片保留刺點紋者228片,保留短線紋者50片。
圖版1.陶缽殘片飾刺點紋。
圖版2.陶缽殘片飾短線紋。
劃紋則以劃動施作成較長線形、曲折、波浪等紋飾,其中以並列橫線形成之弦紋(圖版3)最多,計2296片,除單施橫線外,橫線運用廣泛,是組合紋飾最常用的區隔線條,橫線施作常見未符合視覺水平而有歪斜感。波浪紋(圖版4)數量僅次於弦紋,計1925片,波浪幅度圓弧至略為曲折近於鋸齒狀之紋飾均納入此類。歸類於波浪紋者,僅有少數施作均衡,常見波幅寬度及高低幅度不均勻。
圖版3.陶缽殘片飾弦紋。
圖版4.陶缽殘片飾波浪紋。
網格紋為交叉線條形成之格紋,僅14片,包含長方格及菱格狀(圖版5、6),格紋不工整,大小形狀不均勻。短弧線印紋僅有1片,為單一弧線,橫式排列,短弧線紋曾被稱為指甲印紋,但考慮其亦需較硬工具方能施作,故稱之短弧線紋。
圖版5.陶片飾網格紋(一)。
圖版6.陶片飾網格紋(二)。
少數陶片保存複合式紋飾,歸納為3類計360片。第一類為刺點紋與弦紋、波浪紋組合,組合方式以刺點紋與波浪紋並列為主,弦紋為區隔用線條。第二類為三角紋內施刺點紋,計180片,此類紋飾頗具指標特色,以弦紋及曲折線形成正、倒三角形帶狀紋飾,連續環繞器表,並於倒三角形內滿施排列有序之刺點紋或短線紋(圖版7-9),少數施劃成於菱形或平行四邊形內施滿有序之短線紋(圖版10)。
圖版7.陶缽殘片三角形內飾短線紋。
圖版8.陶缽殘片三角形內飾刺點紋。
圖版9.陶壺殘片飾波浪紋及三角格刺點紋。
圖版10.陶缽上菱格內飾短線紋。
前述卑南文化晚期紋飾陶亦分布於上里(SL)遺址(李坤修2017)(註2)、老番社遺址等,除顯示該二遺址均有屬於卑南文化晚期之遺留,也從而證明各系列紋飾為卑南文化晚期陶器所常見。
三和文化早期陶器陶胎結實,摻細砂之胎壁均勻而偏於薄胎,卑南文化晚期同體積陶器之陶胎緊密度雖較低,但已有薄胎之趨勢。兩者紋飾大多相似度低,且施作方式不同,卑南遺址刺點紋以規格化程度低之植物桿莖或石質鈍器印成,不論刺點或線紋,印痕或線槽大多淺而線條、圖案佈局不工整,並見勾起泥痕,似為工匠手持工具自由劃印施作而成。
然從紋飾來看卑南文化晚期與三和文化關聯性,有些卑南文化晚期紋飾圖案亦出現在舊香蘭遺址三和文化早期陶器上,但施作已非常工整而規格化。另方面,屬卑南文化晚期的上里遺址陶器紋飾,則見由點狀連接成線條之圖案,施作技法已比較接近三和文化早期。顯示在紋飾圖案上兩者確有傳承關聯性。
按三和式陶器印紋以規格化工具,印痕深而佈局工整,圖案之規格化似由印模所造成,線條多由整齊密集的刺點形成,再連接成圖案,不論圖案印模或刺點工具都須由堅硬而細緻光滑的材質構成,應有鐵質材料之運用,亦即施紋工具之進化成為紋飾圖案規格化的關鍵。
上述卑南文化晚期紋飾中,最具特徵的莫過於倒三角形內滿施排列有序之刺點紋或短線紋。此紋飾在上里遺址陶器上亦有類似者,差異在於「考古現場」陶片裝飾帶僅為上里遺址陶器裝飾帶之半,後者以交線條形成頂角相接之正、倒三角形連續排列,刺點紋施於正、倒三角框內,中間形成連續菱格空白(圖4)。此種紋飾相當接近排灣族陶壺、木雕常見之百步蛇蛇背紋飾(註3),而「考古現場」陶片紋飾接近側身紋。也就是說,卑南文化晚期不同聚落之陶器有施蛇背紋者,有施側身紋者,若兩種紋飾有其地區分布,亦可能代表著聚落文化特性。
不過,在不同材質工藝品裝飾著許多與蛇相關紋飾的舊香蘭遺址,卻尚未觀察到此類蛇背紋或側身紋。這種卑南文化晚期紋飾顯示與舊香蘭遺址蛇紋飾及排灣族蛇背紋、側身紋的關聯性,對於釐清卑南文化與三和文化之發展,以及排灣族溯源均有關鍵性,有待後續研究及解讀。
註1:本文所探討之「考古現場」陶片標本由作者與同事李坤修執行考古計畫而採集。
註2:上里(SL)遺址位初鹿附近。
註3:參考撒古流‧巴瓦瓦隆2006《祖靈的居所》,屏東:行政院原住民族委員會文化園區管理局。
參考資料
李坤修
2017〈臺東縣SL遺址石板棺搶救發掘報告〉,國立自然科學博物館主辦,「2016年臺灣考古工作會報」研討會。
談「考古現場」出土陶片的經典紋飾(上)
(本文作者為史前館研究典藏組副研究員兼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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