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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坑‧大坪頂 遺址

歷史沿革 古坑.大坪頂I、II遺址為民國95年經濟部水利署中區水資源局進行湖山水庫工程規劃,在執行環境影響評估文化資產項目調查時發現,隨後經過多次地表考古調查及會勘,由地表遺物分布及斷面暴露的文化層確認為史前遺址。民國97年經由考古試掘及內涵評估發現有繩紋陶及營埔式灰黑陶二層文化層,民國97年8月26日經雲林縣遺址審議委員會通過並公告為縣定遺址。
文化意義 古坑.大坪頂遺址含有繩紋陶及營埔式灰黑陶二層文化層之原始堆積,下層繩紋陶文化可與附近梅林遺址銜接,上層灰黑陶文化可與附近林內坪頂的下文化層銜接,灰黑陶紋飾風格質地均與西海岸中部分布甚廣的營埔文化近似。古坑.大坪頂遺址的灰黑陶文化層早期出現印有繩紋的黑色夾砂陶,而且兩個文化層均出土石英質石球,為繩紋陶文化與灰黑陶文化的傳承關係提供重要佐證;並且由灰黑陶文化層普遍打破繩紋陶文化層,且灰黑陶層底部常有繩紋陶遺留的現象可知兩個文化雖有時代先後區別,但很可能曾經混居,時間約在距今三千餘年至二千餘年之間。就雲林縣境新石器時代族群與文化互動關係而言極為重要,同時亦為營埔灰黑陶文化在台灣西海岸中部以南活動提供重要資料。另由遺址地層堆積狀況觀察,兩個文化層居住時期,古坑.大坪頂遺址的地理形貌相差不多,均為離水很近的河階,而且經常受到水患及小型土石流的威脅。出土石質工具反應史前居民生業型態,相當數量的矛鏃形器且大多殘斷顯示史前人狩獵活動頻繁,網墜出現代表亦有漁撈行為,石鋤數量繁多顯示應有農耕活動,均屬台灣新石器時代居民生活之典型。此外本遺址出土多量以打剝石片加工或不加工即作為工具使用,史前人並且利用自然破裂石片作為工具,是為古坑.大坪頂遺址之特色。
時代分期 新石器時代
現況 遺址西側之侵蝕斷崖仍有不斷崩坍現象,致使考古遺物露出並且掉落斷崖,若無邊坡處理,遺址內涵有持續受損之虞。
資料來源 文化部文化資產局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