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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古探索

「考古現場」史前家屋土台設施復原推測

文‧圖/葉美珍

壹、前言

昔532期〈談「考古現場」的史前「生活面」〉按考古現場可分三區來作生活面的探討(圖1),東區為聚落房屋西側一部分,此區塊與同具有砌石圈土台的西區比較,兩者土台面高度差異不大,但礫石之運用及結構拼排邏輯有所不同;西區保存土台之堆砌牆面較整齊,其堆疊結構邏輯與東區有所差異,故推測東區結構年代可能早於西區結構。考古現場以東區的土台設施結構露出面積較大,本文藉由東區土台結構,談談此一家屋重要設施的復原推測。

圖1「考古現場」礫石結構分區平面圖。

圖1「考古現場」礫石結構分區平面圖。

事先說明的是,考古現場未能將房屋基址及土台都露出,成為推測復原的限制,原因涉及先搭棚架後發掘與先發掘後搭棚架兩種做法的差異。當時採先搭棚架再發掘,棚址選擇道路用地內鄰近卑南遺址遺物密集區塊,再依涵蓋公園的探坑方格網微調450㎡探坑範圍後,依址架設鋼構棚架而成,亦即考古現場探坑接近隨機取樣,其好處是發掘過程在棚架保護下進行,同時提供工作者及參觀者較好的環境。

而另種作法為先進行發掘並露出相對完整的史前堆積後設置棚架,然過程仍需要有簡易的保護措施,避免氣候因素對於發掘工作及探坑出土現象的破壞。兩者各有利弊,而隨機取樣結果,可能露出的堆積無法涵括完整考古現象。

考古現場東側雖然尚未露出房屋基址,然依照考古學資料的性質,前文提到的1980年代月形石柱南方840㎡發掘區域所揭露之建築結構現象(宋文薰 連照美2006),可作為推測復原時的重要參考資訊。

卑南遺址是少數保存石質建築結構的遺址,故卑南文化的家屋是表現史前文化的基礎。史前館開館至今日,相關展示、繪本、動畫常需表現房屋及聚落作為生活場景。考古現場是在1996年至2005年間因發掘而逐漸露出目前所見建築結構現象,此後筆者因業務所收到相關諮詢,皆建議以考古現場建築結構作為實體參考,包括本館2023年更新後的史前廳常設展亦復原考古現場局部場景。

貳、「考古現場」東區的土台設施

圖1是考古現場出土房屋結構現象圖,本文探討平面圖中之東區結構,也就是土台結構的復原推測,圖2照片視野是站立在東區結構南側可見到的結構現象角度,屬於一處家屋範圍西側部分。圖3是同一角度,依照筆者思考邏輯,由畫師繪成之推測復原圖,尚未發掘的房屋以虛線標示。

圖2在考古現場土台東南端朝望向西北之景觀。

圖2在考古現場土台東南端朝望向西北之景觀。

圖3土台復原推測。

圖3土台復原推測。

一、土台

土台採西南、東北走向,近處為西南,遠處為東北,土台均寬約7m,最寬約9m,西側較低處為房屋前庭院平舖地板面,土台相較地板面高約90至100 cm。

這道土台是由石頭墊基底、砌駁坎後填土固定,土面有利赤腳行走,駁坎側偶見單一石頭形成簡易小台階,居住者可上下台面。土台雖大致平坦,仍配合東北高、西南低的地勢,土台西側隨地勢設置以小立板形成的水溝,地勢由高而低有利於排水。

連續的土台東側對應連續排列的房屋,因此土台具有房屋間連通道的功能。土台稍高於庭院地板,在每戶間有斜坡道延伸向房屋前,這道斜坡有利於將土台的糧食或其他資源運到各房屋前。

土台面有類似儲藏窖設施,亦出土許多個粉砂岩塊,帶有磨痕或凹痕之類使用痕,可能是大砥石或簡易石磨盤,亦即人們生活時將這類石質用具置於土台面。此類較小石質工具、用具已作採集,留存在土台面較明顯可見的是殘缺石槽。以下分別說明。

二、儲藏窖設施

土台本身高90至100cm,有斜坡設施,土台上有2處儲藏窖,或稱砌石圈設施,由礫石鑲嵌入土層形成,整齊面多在結構內側,內部深度在1m以內,約同於土台高度。土台上保存之2處砌石圈結構,北邊砌石圈之圓弧排列,其北側外帶另一弧狀排列。位南側者略成圓中帶方形狀。2處儲藏窖接近底部出土零星陶片及石器。

圖4.本館展廳展示石槽(左側)。

圖4本館史前展廳展示石槽(左側)。

圖5本館史前展廳展示石梯。

圖5本館史前展廳展示石梯。

三、石槽

土台面上有殘缺的石槽,是以整塊凝灰岩塊鑿成的帶凹腹容器,殘缺僅存底部。石槽是卑南遺址以岩塊製作的大型石器之一,腹部平面形狀有圓有方,或介於之間。

有類似而比較完整的石槽展示在本館史前廳第四展室「考古現場」場景中,可以看到該石槽的腹部平面趨橢圓,石槽腹底平。而「考古現場」殘件腹底圓凹,兩者功能可能略微不同,後者的凹底有利存取液體。

四、庭院鋪面

土台東側稍低之平鋪面主要有兩類石材,一是板岩,屬性可能偏於室內或半室內使用;二是砂岩或變質砂岩、片岩等扁平礫石,較為粗糙,比較接近室外鋪面,這也是發掘區平鋪面的常見組合現象。

五、石梯

在此平鋪面可見一翻倒石梯,此石梯在復原房屋時為關鍵證據。石梯以片岩製成,這類石質階梯在卑南遺址以外尚有老番社、射馬干山遺址等卑南文化相關遺址出土,材質包含片岩類、砂岩類等,片岩類常見雲母片岩。

卑南遺址以往出土數件石梯,保存程度不一。完整程度高的案例較少,1件較完整石梯自本館一期展廳即已展示,現亦展示於更新後史前廳第四展室之「考古現場」場景中。此石梯為辨識其他石梯形制的比對標本,例如石階面角度、階面軟性消耗痕跡,及石梯頭端、尾端修整程度,都是比對的特徵。

因卑南遺址出土量不多的石梯,且多在現代開發中被人為移動,「考古現場」石梯之重要性在其出土於房屋遺留的脈絡中。出土時石梯背面朝上,背面平直。後來為展示階面細節,動用數名人力為沉重石梯翻面。

根據石梯上端及下端方位,還原石梯上端應是靠在東側的房屋方向,而非架設於土台。按土台不高,由土台運送物資利用的是斜坡道設施,無須使用石梯,且石梯低角度跨架於土台,人身踩於其上,向下作用力容易使石梯斷裂。

石梯長213cm,寬93cm,厚度約25cm,為5階石梯,顯為稀少、耐用性較講究之階梯。觀察帶軟性消耗痕階面之傾斜角度,石梯仰角60∘架設,仍是可登踩的角度。假設石梯213 cm長度中有13 cm部分插入土中以便固定,則露出土地有200 cm,以Sin60∘(約0.86)計,所倚高架樓板高可約170 cm上下,如此一來底層空間有利於存放或活動。

叁、結語─未發掘的房屋

考古現場的房屋基址處於未發掘區,參考月形石柱南方出土建築遺留推算,房屋面積比庭院稍大,除板岩立板外,房屋基址亦是板岩片、礫石平鋪面及碎礫石混合,此地面可能是房屋的地面。然如前所述,以考古現場的石梯代表之功能,石梯所跨的應是高腳房屋。

按房屋的形式、座向通常是環境適應的結果,東部天然氣候有颱風、東北季風、焚風、暴雨及地震等,選擇房屋形式、走向的邏輯應需應付天然氣候。高架房屋形式可避水流,為東亞、東南亞自史前時代至晚近原住民廣見之居住形式。以石梯跨立角度,一層地面可高約170cm左右,其地面層仍是居民可活動的空間,此地面有簡易鋪石,與高架型式不衝突,顯出細心處理地面以利使用空間的乾爽,可做為存放物資及生活休憩使用。

此外,推測房屋可能主要為有機物如木竹結構,在屋頂有壓頂的石片。由於房屋細部證據尚待觀察,圖3中將房屋以虛線示意,有待後續出土關鍵證據驗證或修改。

參考書目

連照美、宋文薰

2006     《卑南遺址發掘1986~1989》,臺北:國立臺灣大學出版中心。

(本文作者為史前館研究典藏組副研究員、卑南遺址考古現場發掘計畫執行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