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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牡丹社事件遺骨安置寄藏看博物館的文化學習
存放在英國愛丁堡大學的臺灣原住民先人遺骨,經過各界努力合作,終於在2023年11月6日返回臺灣,由原住民族委員會擔任見證人,屏東縣牡丹鄉的族人與國立臺灣史前文化博物館簽訂寄藏契約,共同合作將遺骨暫存於南科考古館,俟牡丹鄉鄉公所尋覓到合適的安置地點,再進行迎回的工作。
牡丹社事件(註一)對於臺灣原住民族來說,是民族命運的轉捩點,頗受臺灣內外重視,而當時有部分頭骨從牡丹社輾轉流落到海外,在近130年後,終於順利回到臺灣,成為首次臺灣原住民族相關遺物的返還行動。有關遺物返還行動,牽涉到的層面非常廣,除了國際關係、行政程序與法律所有權外,排灣族的慣習文化更是居於關鍵。
當學者提到英國愛丁堡收藏牡丹社事件的頭骨時,臺灣各界隨即開始討論遺骨返還事宜(註二)。惟筆者與牡丹社族人接觸時,依稀感覺到族人對此返還有兩個疑慮,一是這遺骨是否真的是牡丹社族人,還是戰死的日本軍人或其他民族?二是即使是牡丹社族人遺骨,根據排灣族固有宗教觀念,戰死的族人遺骨無法迎至部落內(註三),避免造成對部落族人不利影響。
關於第一點疑慮的解惑,經過文獻內容的閱讀,這遺骨的確是從牡丹社帶至日本,並非日軍戰死者,從頭骨的量測可知不屬於日本人,比較趨向南方系統人種。另外,經牡丹社pulingaw(靈媒)祭禱後,也確實可以溝通,得知祖先也願意回到臺灣。至於第二點疑慮,解決辦法則是邀請史前館一同討論,希望能暫放於南科考古館。一方面族人希望能找到或建置更好的終極場所,可正式盛大迎回;另一方面也希望藉由南科考古館人骨墓葬保存專業,可再進行遺骨的體質人類學研究,期能透露出遺骨更多的資訊,例如年齡以及病理特徵。當國內都取得共識後,接下來便開始進行遺骨迎回的前置作業。
首先,必須解決遺骨是否能夠歸還,經由政府官方的管道協商後,愛丁堡大學願意歸還並配合臺灣進行迎回的程序,接下來就是迎回臺灣的具體步驟。有關遺骨運回臺灣相關標準的設備上,臺灣擁有非常專業的廠商可以委託,本次是以飛機返回臺灣,但僅是一般標準程序仍無法滿足族人的預期,關鍵在於這遺骨屬於對日作戰而死亡的排灣族勇士,對部落的貢獻巨大,必須以最高等級迎回。因要迎回的祖先僅有頭骨,為了能讓祖先擁有完整的身軀,牡丹社族人特地為祖先製作僅有功業彪炳勇士能夠穿著的禮服,帶至英國時能與遺骨一同放置,並請示祖先是否接受這套服飾,象徵祖先已穿上這套衣物。
經過多次討論後,迎回的儀式一共要進行4次,分別是從臺灣出發前先昭告祖先,告知迎回隊伍準備出發,同時也希望能夠受到庇佑,行程順利。到了愛丁堡大學後,再將祖先由人骨存放處迎出,置入特製盒內,再放入木箱多一層保護。回到臺灣進入南科考古館時,業已午夜,先暫時安置於人骨整飭區域內,由典藏人員全程於館內守護。隔天上午再進行最後一道儀式,向祖先告知,希望能夠同意暫時安置在南科考古館內,待牡丹社部落族人於適當時機慎重迎回部落。
儀式的進行有許多需要遵守的事項,本次最大的挑戰是如何在愛丁堡大學進行儀式。由於這是牡丹社族人第一次在國外進行排灣族的儀式,有關祭品器物的準備就耗費極大工夫。首先從臺灣帶去的祭祀器物,例如pulingaw的個人祭祀物品、頭目與護衛的刀長槍等,就必須另行包裝運送,無法隨身攜帶,這對族人來說,會有甚大的擔憂。因為這些儀式器物運丟或無法準時到達英國,儀式即無法進行,對於祖先迎回將有極大困難,所幸這些器物準時到達且無缺損。而祭祀用的檳榔由於無法從臺灣進口至英國,所以僅能依英國規定,由唯一核准的馬來西亞事先進口;至於全豬隻的準備亦無法從臺灣出口,僅能使用當地豬隻,並且還需進行儀式請示祖先同意。
第二道在南科考古館內辦理的儀式在準備上亦極為慎重,因牡丹社事件同時牽涉高士佛社,經過協調後,由牡丹社至英國進行護行儀式、高士佛社進行迎回安置儀式。在數月前由牡丹社pulingaw到南科考古館進行場地現勘,確認方位、路線、祭桌布置地點,由史前館人員與部落族人共同籌辦。
首先需要空間潔淨,避免無關靈力進入干擾,必須要設立結界。南科考古館準備3公尺長帶有枝葉的竹子5根,於遺骨迎回前一天完成結界布置,另準備大型祭桌台,安放遺骨以及祭品。3根竹子矗立於外,上掛有業已經pulingaw祝聖過的豬頭骨下顎以及刺五加,於祭桌旁設置門檻,圈繞神聖區域。
矗立結界竹。
製作結界門檻。
11月6日午夜零時30分,祖先遺骨抵達南科考古館,由牡丹社儀式團體先進行暫置儀式後,暫置人骨整飭室,並由館方整夜駐守館內。當日上午7時30分開始由高士佛社儀式團體接手進行安置儀式,經祈福敬天、告慰祖靈、安置祭祖、置放先祖遺骨衣物、慰靈完成、感恩祝念並進行除穢等儀式,完成安置程序。為保佑參加儀式的人員,每人都佩戴刺五加編製成的頭冠,完成儀式後點燃篝火,眾人逐一跨過火堆,並將頭冠放置火堆內燃燒,所有儀式才圓滿完成。
完成所有儀式後,族人對於博物館願意一同完成儀式感到甚為欣慰,族人認為博物館都是進行「科學」研究,卻願意共同遵守排灣族儀式,而非如族人想像的博物館可能認為這些儀式都是「怪力亂神」。筆者聽了非常訝異,原來博物館在族人的內心仍有此種形象,或許博物館應該要與社區部落居民更加緊密結合,讓社區部落民眾將博物館視為像家庭般親近、無隔閡的空間,博物館才會有更多人願意進入參觀活動。
註一:原住民族重大歷史事件,站在當時原住民族以社國型態與外來政權發生的衝突來看,理應稱為牡丹社對日戰爭,惟這部分牡丹社尚未公開進行類似詮釋,因此這裡仍稱為牡丹社事件。
註二:目前搜尋到的報導始於2020年4月,請參閱自由時報(2020.4.22)〈愛丁堡大學藏牡丹社事件原民頭骨 原民會:校方有意願返還〉(檢自2024.3.26)
註三:參見中央研究院民族學研究所(編譯)(2003)、《番族慣習調查報告書「第五卷」》排灣族.第四冊(臺灣總督府臨時臺灣舊慣調查會著),臺北市:中央研究院民族學研究所。(原出版:2003),頁175-178。
(本文作者為史前館南科考古館副研究員)